货运险是一个古老的险种,很多人都非常熟悉,在实践中的应用也很成熟,相关的基础知识比如海商法类,都为货运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承运人责任险是最近几年中国产险市场大兴责任险运动后的一个新产品产物。在如今的市场上,关于货物运输保险方面,很多人在实际应用中搞不懂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区别,为客户制定的保险方案不尽合理,有时候都让人怀疑保险专业人士到底是不是真的专业。
从源头的保障风险来看,实际上两者的区别是巨大的。货运险的保障范围要比承运人责任险宽,这是因为货运险不仅仅保障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且保障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当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造成货物损失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当然必须要有保险利益)赔偿损失。这里的被保险人一般是指货主,当保险公司向货主支付赔款后,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赔偿;但是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且承运人在意外事故中负有责任,此时在保险公司支付给货主保险赔款后,具有向承运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实际上,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从货物损失原因上就要比货运险狭窄得多。承运人责任险仅仅承运人负有赔偿责任的“意外事故”的损失。注意,这里,自然灾害损失是不负责保障的,这是因为国际海商法中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对承运人是免责的,因此在自然灾害损失中,实际上承运人是可以免责的,因此也就不需要承运人责任险启动赔偿程序。
——笔者:易物流保险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