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价格转嫁能力较弱,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已经使他们不堪重负。凑巧的是,劳动合同法在这个节骨眼上诞生,中小企业叫苦不迭,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在我看来,劳动力市场应该走完全的市场化,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胡闹。
原本裁员是企业降低成本的常用手段之一,美国和欧洲在次贷危机中就大量裁员,以此应对危机。然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硬生生的掐断了企业的自救之路,这才逼的许多企业采取龌龊的非常规手段来变相逃避劳动合同法的束缚。典型的例子就是华为的“裁员+重新签约”。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企业采取设立新公司,将员工在两个企业名下变动的方式规避劳动合同法。我想这也部分解释了目前中小企业倒闭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