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一个理想的法学院
浙大光华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现有10名委员。
除了浙江大学副校长为理工背景外,其他九人均为当今杰出的华裔法律学者或精通中国法的外国学者。其中,有曾担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的王泽鉴、刘铁铮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等。
这是一个独立决定学术性事务的机构,从人才引进、教授晋升、课程设置等,学院日常运行中与学术相关的事务都归它管。教授委员会拥有学术事务最高决策权,院长必须对它负责。他们将专司一职:维护学术的良心。
在院长孙笑侠看来,十位教授形成了顶尖的专业评判水平,可以避免“外行评价内行”的尴尬。之前,法学院教授的晋升,都由校方职称评审委员会决定;而评审成员多数是理工科学者,不了解法律学科,“最终只能看你发表了多少论文、承担了多少课题、项目”。
在引进人才上,教授委员会同样坚持严格的学术标准。所有人选,经过院务委员会物色、推荐,最后都须在教授委员会上通过。据孙笑侠介绍,引进贺卫方,在教授委员会上得到了一致通过。
这样一个和现行教育体制完全不同的“学科特区”,和捐建者光华教育基金的推动直接相关。
在光华教育基金捐建之前,法学院和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系等院系合称大法学院,在杭州市区的西溪校区。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各个院系间相互扯皮,教师很难将大部分精力投身科研和教学。几乎所有的法学老师都想独立出来,成立一个纯粹的法学院。浙江大学的第三校区——之江校园,被不少海归老师相中。
在和校方领导沟通后,院长孙笑侠率队开始募款之旅。最后,台湾理律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执行长陈长文,促成了光华教育基金与浙大法学院的这段因缘。陈也是海基会原副董事长及首任秘书长、台湾红十字会会长,有深厚的大陆情结。
2007年4月,在光华成立典礼上,陈长文说,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条件,“法治要成功,法律教育是最重要的,学校是最重要的。”到场的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也发表致辞,他说,“要与国际接轨,这个‘轨’就是法治思想的深入、法治的健全。”
他们寄望于浙江大学,在大陆造就理想的法学院,培养理想的法律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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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的思考:姑且不论浙大光华法学院的“教授治院”能走多远,但是毕竟对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作出了具有相当勇气的尝试!制度的改革在于其预期的收益要大于改革的成本,从“教授治院”的制度改革,我们感觉到,在我们国家进行高校行政体制改革,需要相当大的政治成本和其他资源成本,但我们更希望这样的改革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能够给予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