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把握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这个考点,下面详细做了归纳总结,除了有文字解释外还为大家提供了6个例题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和认识考试方式。
(一)设立原则
(1)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设立一般情况下实行准则主义,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和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实行准则设立原则。
(4)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5)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制度。
(6)所谓核准主义,是指除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外,还需经行政主管机构的核准,企业才能有效。
(7)设定准则主义是由法律为企业的设立制定出要件,凡符合法定要件者,即可有效成立。
(二)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发起人认足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2)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
(三)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人≤发起人人数≤200人,并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
(2)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4)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5)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注册资本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起人制定公司童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
创立大会通过。其中,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如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组织机构: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
6、有公司住所。
(四)设立程序
1、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股份发行、认购和缴纳股款
(1)股票发行。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2)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股份认购:一次缴纳、分期缴纳。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4)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股份认购。第一步,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纳股款;第二步,发起人向特定对象或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5)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证明。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l5目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7)设立登记并公告。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8)发放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例题1·单选题】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通过向社会( )设立的方式。
A、私募 B、定向发行 C、招募 D、公开发行
【答案】D
【解析】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例题2·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人以上,( )以下为发起人。
A、2,200 B、3,300 C、4,400 D、5,500
【答案】A
【解析】发起人符合法人数2人≤发起人数≤200人,并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例题3·单选题】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35% B、20% C、25% D、40%
【答案】A
【解析】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注册资本的35%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例题4·不定项选择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出资时可以用( )出资。
A、货币 B、实物 C、土地使用权 D、工业产权
【答案】ABCD
【解析】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例题5·单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
A、20% B、30% C、40% D、50%
【答案】B
【解析】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例题6·单选题】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 )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A、1/3 B、2/3 C、1/2 D、3/5
【答案】C
【解析】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