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税收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划分需要以中央集权为基础,以税基流动性、分配不均需归属中央税等为基本原则。正因为此,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同时又是一种流转税,就应该归属于中央政府。如此一来,在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就面临税收大幅下降的压力,我们认为近1.2万亿税收的下降,可能的补偿路径在于:1)原来归属于中央政府的车辆购置税返还给地方,将增收2696亿元;2)随着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至零售端,消费税有望成为共享税或者地方税种;3)那么剩下的近3500亿元缺口指向房产税。
事权改革的方向在于中央政府进一步上收事权。以外部性、信息复杂性、激励相容为原则,中央政府需在如下方面上收事权:1)养老保障支出。养老保险属于信息复杂程度较低、信息较为透明的、资料易于收集的公共服务,故其适合划分为中央事权。2)涉及传染、免疫业务的卫生支出应归属中央政府事权。普通的卫生支出也和医疗保险一样,属于信息复杂型事务,影响范围也是相对固定,因此适宜划分为地方政府事权。3)高等教育。一国的高等教育、研发支出涉众面较广、跨地域性明显,各个国家在实践中也都将高等教育划为中央政府事权支出责任。4)跨区域的重大项目、重大建设支出职能。 财权、事权的划分遵循各自机制原理在政府间进行科学划分,但是这种划分并不一定能使得各级政府的收支恰巧平衡,因此就存在转移支付机制来均衡各级政府的收支。不过我国转移支付体系最大的问题在于结构上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过高,“增一般、减专项”是较为明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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