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煤是能量计量单位且只在中国使用,用标煤来计算碳排放是一种非常随便且很有误导性的算法,但有时因为只有标煤数据所以不得不这样做。
现行文献或网络资料里关于标煤排放因子大多取值 2.7725 tCO2/tce(或2.6~2.7之间),其计算过程如下:
1)根据IPCC数据库,典型煤种如褐煤焦煤的碳含量为25.8kg/GJ
2)碳氧化成CO2分子量从12变成44,相应的CO2排放因子计算得:25.8 kgC/GJ *44/12*100% = 94.6kgCO2/GJ =94600 kgCO2/TJ
3)标煤的CO2排放因子可计算得:29.3076 GJ/t * 94.6 kgCO2/GJ / 1000 = 2.7725 tCO2/tce。
但我有个疑问,为何标煤要按照典型煤种的含碳量来类比,而不是依据标煤定义(能量均等)的角度来考虑,以下是我的计算思路,不知是否正确,想听听各位的见解。
1)标准煤是一个能量单位,因此没有标准煤的含碳量数据。
2)联合国规定标准煤热值为7000kcal/kg,1cal=4.1868J
7000kcal = 7000*4.1868 kJ = 29307.6 kJ
转换成国际单位:7000kcal/kg = 29.3076 GJ/t
3)则标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按照与标煤的能量比较接近的某种燃料(比如焦炭)来计算。
以上海地区为例,查阅《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焦炭的低位热值为:28.435GJ/t(与标煤低位热 值29.3076 GJ/t最为接近);焦炭的单位热值含碳量为:29.5t-C/TJ。
4)参考焦炭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成CO2分子量从12变成44,则标煤的CO2排放因子计算得:
(29.5×44/12)t-CO2/TJ×29.3076×10-3TJ/t=3.17tCO2/t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