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既然发布,就具有强制约束力,论坛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要遵行,违反了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某动物园禁止游人给猴子喂食,可能仅在入园须知中说明,或者在猴山旁的某处立牌说明,而未必在整个猴山的外围全部贴上禁止喂食的标语。
在此情形下,你不能以你给猴子喂食的地方没有标语为由,主张你行为的合法性。
2、然,公告既然发布,就是需要人们执行,同时公告的发布者也应当为公告的执行创造便利的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人们由于对规则的不熟悉而导致的错误行为。
同样举在动物园给猴子喂食的例子,一方面禁止游人在猴山喂食,但另一方面,又在旁边设立宠物食品自动售货机,就很容易误导人们的行为。
关于这一点,我相信对于管理者而言是不难改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