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晋升要突破官本位_公务员设职级晋升
近日公务员设职级晋升的消息引发广大公务员群体读者的关注。据悉,公务员设职级晋升的消息来自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审议的6个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据专家解读,这份文件意味着公务员设职级晋升,也就似乎说“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而网友们面对公务员设职级晋升这则新闻普遍表示欢迎,一些公务员网友在观察者网报道下留言认为这是对基层公务员的巨大鼓舞。
公务员设职级晋升 网友:是对基层公务员的巨大鼓舞
据悉,在审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文件时,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认为,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现状: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据媒体报道,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这意味着,一个科级干部如果升不到处级,如果他工作突出,也可以通过走职级这条通道获得相匹配的待遇。就像在高校,如果当不上系主任,还能走职称评定当“教授”的路子。
打破基层“天花板”
有的公务员在基层干了一辈子,拿的工资跟刚入职的大学生相差无几。这跟现行的公务员薪酬构成有关。
在中国,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每个级别设正副职。从工资构成来看,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基层晋升空间太少,职务上不去,职级也就到头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告诉记者,职级与职务并行实际是“分离”,打破“官本位”的理念,将原来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分离为职务与职级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职级与工资、交通等薪酬待遇直接挂钩,解决基层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
目前中国公务员队伍中,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ZF机关。这无疑会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与“非领导职务”不是一个概念
在中国的公务员序列里,除了领导职务还有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的非领导职务。在待遇上与领导职务形成一定的匹配,如调研员、副调研员与正处、副处对应,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与正、副科级对应。
不过,吴江告诉记者,虽然是“非领导职务”但仍是职务体系,而不是职级。当初设立“非领导职务”考虑的也是市级及以上的公务员薪酬福利问题,由于县级以下“非领导职务”非常少,因此,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与“非领导职务”的运行并不矛盾,因为本身就是两套体系。至于并行制度建立起来之后,“非领导职务”在县级以下的存留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
核心是工资改革
据记者了解,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在几个省份已经试点,在今年也多次释放出信号。
今年年初的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这背后涉及到的是公务员工资改革的问题。“职务与职级分开在世界上也是普遍做法。”吴江强调,采用职级的体系就是要通过职级自身确定工资、交通、住房等薪酬福利的标准,而不是科长享受处级待遇这样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