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2.轻刑罚、重治本、给出路——我的反腐思路
2014.12.9
我们现在的反腐做法是重刑罚、轻治本、不给出路,以此标榜反腐的决心和力度。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反腐应该轻刑罚、重治本,给出路。
首先,腐败猖獗的原因是我们的体制、制度、教育工作出了问题,致使原本很好的党员、干部成为腐败分子,责任主要在社会和各级党的领导、党的组织没有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制度环境,带好队伍。不能出了问题就把责任归于个人,以严惩他人洗脱自己的责任,显示对腐败的痛恨,建议取消职务犯罪的死刑。
其次,全党动员,查找腐败的原因和漏洞,完善体制、制度建设和教育工作,避免腐败现象重复发生。
最后,对已经发生还没有暴露的腐败问题,只要个人坦白、退赃,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给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保留工龄,连续计算老保、医保缴费年限(财政开支人员由财政补交相关费用),不能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暴露以后坦白、退赃的要加大从宽力度,不能倒赃不倒罪,让认罪态度好的人吃亏。
痛打落水狗只能泄愤,表明态度,威慑力有限,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却容易掩盖产生问题的原因。
我们不缺乏反面教员,缺乏扎扎实实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