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社会慈善组织的发展现状
(一)由于我国国家体制问题,慈善组织往往有国家权力的介入与干预,而这种权力介入又具有较强的本土化的特征。
(二)在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条件下,为了能利用社会资源给民众提供更高的福利,国家权力会试图介入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中,那么慈善组织所运作的社会资源无法避免会受到国家权力的影响,这就会使慈善组织的运作变得复杂。
二、我国私营企业慈善责任的现状分析
(一)中国绝大多数慈善组织的建立或多或少与当地ZF民政部门有关,慈善组织的运作模式与ZF运作有惊人的相似,可以说成是“一个部门,两块牌子”这种现象被称之为组织外形化,或者称为准行政化、行政化或ZF化。
(二)尽管一部分私营企业家和知名的民营企业会以基金会、项目制等形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发展,但也有小部分私营企业和企业家会在其中鱼目混珠,假借做慈善的名义,实则肆意敛财,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企业获取利益。
三、对提高我国ZF为企业慈善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慈善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事任何活动必须要在制度以及法律的框架下履行,因此ZF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一部与企业慈善有关的法律。
(二)建立健全慈善监督机制
要使社会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慈善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就要制定合理的慈善监督机制。慈善监督机制可以为企业的社会慈善事业保驾护航,同时能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ZF制定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可以进一步鼓励私营企业从事社会慈善事业,也能使私营企业家做慈善的方式合理化、制度化,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从而为企业创造一笔隐形的财富。
四、目前我国ZF在私营企业履行慈善事业的实现过程和责任体系中存在冲突,制约了慈善功能的发挥。因此,在今后企业社会慈善工作中ZF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给私营企业引导方向,以社会需求及慈善事业发展为目标,给企业提供慈善资源、慈善组织、捐助者和受助者等要素,发展慈善事业。另外,在完善的责任体系框架下,遵循发展非ZF慈善责任;改善企业慈善环境;定位ZF担当各慈善要素责任的角色,明确ZF各角色下的具体作为,从而以制度性,社会性改善我国ZF在慈善事业中的责任。
(文章由荷叶非花整理自《论闻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