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将“计生委”改为“家教委”?
2015-2-11
最近看到:人民网1月16日讯 据美国《星岛日报》消息,纽约华人李先生因替幼女洗澡被纽约市儿童局传召听证。有专家建议,考虑到美国法律极为保护儿童尤其是性方面的隐私,因此在美国的华人父亲最好不要在女儿年满6岁之后帮女儿洗澡。
最近又听到:农村老家邻居因儿子又生育一孙女被罚款20000元(之前已经有了一个5岁多的孙子了,据说,农村计生委的政策是:养了一个男孩就不能生二胎),农民一年到头其实也赚不了几万元,因此这对50余岁的爷爷奶奶很是心痛交了那么多罚款。
近几年来大家也都知道:很多专家指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人口红利”正在消融,90、00后将会养不起那么多50后、60后等等。
还有,最近微信等自媒体对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探讨很是热烈,专家们也呼吁加强养成教育。
综合以上几则信息,我们建议:将“计生委”改为“家教委”,主要职责是:第一,开展父母准生证前的育儿知识教育、考试以及发证等管理工作;第二,处理家庭暴力等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尤其是涉及对未成年人心理、生理之不良反应的家庭暴力事件;第三,接受邻居、小孩以及其他目击者的举报,及时处理父母、爷爷奶奶等长辈对孩子的不良行为;第四,管理社会中介对家庭教育的服务:如,家教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年检等;第五,组织专家开展家庭教育的科学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与家教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并提交立法机构,当前要制定《反家庭教育不良行为法》《家庭教育长辈责任法》等等;第六,给予原计生委现在的“家教委”一定的行政量裁权力,使之有动力学习新的知识、执行新的任务;第七,“家教委”与“教委”分工是:前者管家教,后者管学校教育,这样也可以制衡学校的乱收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