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xm_22_22在2008-9-16 17:13:00的发言:也就是说从支出法的角度看,四个部门总和看,如果销售去年的存货,对今年的GDP没有影响,对吗,只是对各个组成部分有影响
GDP,无非要反映在本国在本年生产的最终产品与服务的量。
理论上,这个量不应该因核算方法不同而不同,相反,各核算方法要围绕这个基本意义来设计。
不是在本国在本年生产的最终产品与服务,无论在(非本年的)哪年使用了它们,都不能计入本国本年GDP。而使用它们是否影响“各个组成部分”,关键看,你事先如何定义这些“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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