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流动性,信用管理,土地财政,地方财政分权
都看了下,尝试总结下:

LS的大牛和专家们认为:1、所谓“地方债置换”,不会增加M2(流动性),2、根据“续短为长”的信用管理原则,如不增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置换后),如今的问题(地方债务堰塞湖问题)将来还会出现,“债务置换”预期目标(10-15年政策时间冗余)实际操作中可能达不到(可能2-3年同样问题又出来了),3,我国公共财政从吃饭财政进化到土地财政再进化到财政金融市场化可能还需要很多时间,

同时,请教下哈,以前上课(黄达教授的教材)时老师说,债券分为国债和公债,我国只有中yang央zheng政fu府有发行债券的权力,地方zhengfu不可以直接发行债券。但事实上,2009-2013年最火暴的几年中,地方债券是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事实上的地方zhengfu直接发行债券,如今的政策指向是什么将来中yangzhengfu和 地方zhengfu在发行公债(国债)方面是不是权力基本相当呢?请教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