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yfycdm在2008-10-2 20:57:00的发言:一部法律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那还不如直接颁布一部《公平法》,规定一切人等在各方面完全平等,然后坚定、细致、全面、深入、毫不动摇、不放过一人一企业地贯彻下去,贯彻到底!!!
多读书,读好书,多思考,多观察……
又一个喜欢无限归谬的自以为是的小屁孩。
我说过需要“结果公平”了吗?我只是要一个“能力基础的公平”。你能说出其中的区别吗?
居然敢让我多读书,笑话。
告诉你,我开始读书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里呢。
我4岁时候读的书,你现在不一定读得懂。
以下是引用yfycdm在2008-10-2 20:48:00的发言:呵呵,我可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地方的劳动力天生就愿意服从,
问题是人家确实走了,你的理论站不住脚嘛,呵呵
人家“走了”,那是自由的,问题你和你的五常大师说的是“全都走”,至少“大部分走”。
这两个情况和“走了一部分”是有很大区别的。
区别在哪里,走的原因是什么?你能明白吗?
我给你引用两段,好好琢磨一下吧:
2007年06月15日10:57 华夏经纬网
“曾经让台湾最早登陆的珠三角早就出现了大面积的用工荒。据官方调查显示,去年广东省的劳工流失率超过70%,其中来自长三角的竞争为最主要的原因。今年广东缺工状况仍将严峻。”
近年来珠三角出现了大面积的用工荒。而此前将大陆作为投资第一站的台湾制造企业,因为越南的劳力成本相比大陆要低,纷纷减缓了在大陆的投资。目前在越南请一名工人的工资只有中国的3/5。2006年1至8月份台湾投资大陆的金额为35.9亿美元,比2005年同期减少18.3%,其中的相当一部分转投到了越南。
对于中国这样的世界工厂而言,类似于新顺这样的出口加工区代表了来自越南的威胁——成本更低廉,出口更便利。目前,在越南请一名工人的工资只有中国的3/5。在越南新顺加工区的工厂的劳动力成本仅占生产成本的3%,而中国工厂为7%。平阳省台资协会会长许玉林说,毫无疑问,由于有像新顺这样的加工区,越南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一个可怕的竞争者
《越南外商投资法》
第三十八条 外资企业和参加合作经营的外方缴纳25%利润所得税,鼓励投资项目缴纳20%所得税,附有许多条件的鼓励投资项目缴纳15%所得税,特别鼓励投资项目缴纳10%利润所得税。油气和其他珍稀资源按《油气法》和有关法律缴纳所得税。
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地三条规定的领域和地区投资的外资企业和参加合作经营的外方,可在开始盈利后免缴两年所得税,续之的两年减免50%的所得税。外资企业和参加合作经营的外方实施附有许多条件的鼓励投资项目,开始盈利便可免缴四年所得税,续之的四年减免50%所得税。对于特别鼓励的投资项目,免缴所得税的期限最多是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