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题可知:
令初始财富为A,正常工作时间为N,加班时间为M,由于正常工作工资为W元/小时,加班工资为W’元/小时;假设一个月为30天;
由此可以构建总收入函数为:I=A+NW+MW’
并且N∈[0,240],M∈[0,120]
问题的关键就是求出N和M的关系了!
通过在微观经济学中学到的知识知道,要素供给者如何在工作和闲暇间的选择得知,闲暇时间可以和加班进行互换,其均衡取决与加班的工资水平,
MRSNM=M/N=W/W’
由题意知加班工资是正常工资的n倍!从而得知
M/N=1/n 即M = N/n
最终收入函数就变成了 :I=A+NW+(N/n )W’并且W’=n W
整理后的I=A+2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