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面吧”曾是估值达1亿的在线教育网站,一度受到投资人的热捧。当年,三两年轻志趣相投的小伙伴,在梦想的感召下,勇猛地投身创业。泡面吧的三驾马车,俞昊然与
王冲、严霁玥认识多年,他们都是在百度组织的大学生活动中结识的,王冲曾是百度高校俱乐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站主席,严霁玥则是副主席。正是出于对彼此的信任,在公司重要决策时,合伙人们选择了以口头的“君子协议”替代书面“
法律协议”,为未来埋下隐患。隐形炸弹终会爆炸,待问题发生时,基于相互信任的口头协议,最后却让双方互不信任,最终倒在了A轮融资前夜。如今,泡面吧已经裂变为“计蒜客”和“萌码”,但面对曾经的明星创业企业陨落,仍感唏嘘。
一名分析师认为,泡面吧内斗,源于缺乏规范,过于松散。一些年轻创业者常常因为一起创业,“兄弟情深”,忽视签订书面协议,最后在各种利益诱惑前,反目内耗。
在发达国家,尤其像
美国,创业小伙伴首先会签订一个发起人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有十几章之多,未来发展过程中最关键的东西都会在其中界定下来:比如说谁拿多少股份,这个股份是一次性给你还是分期给你;你需要在这个企业工作多长时间,中途要退出的话,怎么退出去;在这个公司期间,能不能做竞争性工作……这些问题,中国的创始团队早期根本不会想,他觉得几个哥们儿一起干就干了,早期的协议也就是一锤子买卖。
中国是人情社会,大家都习惯于碍着面子保留真实想法,好像协议会让朋友关系生分。然而,缺少了一致协议对于彼此的权责约束,面对利益直面争抢,遇到困难各自逃离,丑话不说在前面,只恐最后连兄弟都做不了。
在西方做的比较好的例子是,创始人股权会有一个分期兑现的过程,假设你要拿25%,要求干五年,每年5%。如果你三年后走了,就只能拿到15%。还有一种情况是,预留一部分股权给未来的新团队成员。创业是不可预期的,分手是常态,关键是怎么分要在创业之初讲清楚。在中国式创业中,这种事先约定的制度往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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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