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科书上说:卡方检验要求期望频次小于5的格值数不应超过25%。
如: 2 cells (20.0%) have expected count less than 5. The minium expected count is 3.46.
因此被认为是满足要求。
但,我作的一个检验结果是:
29 cells (69.0%) have expected count less than 5. The minium expected count is .01.
这是否就不能满足要求,而卡方检验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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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卡方检验要求理论数不宜太小,否则有可能导致分析的偏性。不能有理论数T<1,并且1<=T<=5的格子数不能超过总格子数的1/5,你的检验结果上述两个条件都不符合,你的卡方检验是无效的。
有三种方法可处理你的情况:
1 增大样本含量
2 删去理论频数太小的格子所对应的行或列,但这会损失信息,损害样本的随机性
3 将理论频数太小的行或列与性质相近的邻行或邻列中的实际频数合并,这同样会损失信息,损害样本的随机性,但损失的信息比第二种方法小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