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黄佶既压价又酬谢的荒谬
黄佶讲自己的既压价又酬谢是可以成立的,但是,明白人都不难懂,这多么荒谬!
它的意思是说:买方对卖方是肯定要压价的,并且无限压价,越低越好;另一方面,买方同时以为:卖方的利润,来自于买方的酬谢。即卖方自己是不能通过劳动等方式创造利润的,只能(或者主体上)来自于买方的酬谢。那么,买方对卖方所出的价格,肯定要大于卖方自己的成本的,因为只有大于成本的价格,才有利润嘛。比如,假设卖方产品的全部成本为1000元,因此,卖方要想有利润,价格就必须要高于1000元,比如1100元。而这个100元的利润,按黄佶的谬论,则是买方酬谢给卖方的,是买方额外发善心给予卖方的。没有买方的这种善心,卖方连一个仔的利润也没的。
但是,前面讲了,买方是无限压价的呀,怎么可能发善心留给卖方以利润空间呢?他怎么可能白白留下100元的利润空间给卖方呢?因此,可见,卖方的利润根本就不是来自于买方的什么酬谢伪善,而是来自于买方不得不接受的卖方的耗费,耗费要补偿嘛,所以,利润就是对最新耗费的补偿,没有这种补偿,没有这个利润,买方休想得到卖方的商品。
所以,还是我的耗费补偿价值理论,才是卓越高明的,至于黄佶的所谓异论,不知是什么……….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