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共同创新,ZF首先应该给予肯定,让其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金融业朝更加民主与普惠的方向改革发展; 同时,ZF应从金融稳定的全局出发进行宏观审慎监管,化解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金融等影子银行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
一方面要借鉴国际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经验教训,加强对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网络平台及各接口的技术安全的监测和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财产安全和隐私安全,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并加紧研究解决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及其监管规制改革;
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当前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应当从投资和信息披露两个方面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引导和监管。
( 一) 引导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多样化,推动金融市场配套改革
1. 规范银行同业业务,压缩同业存款规模。
2. 推动存款证券化,丰富我国货币市场工具的品种结构。
3. 按国际通行的市场原则办事,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投资银行定期存款,但提前支取应当承担银行合理的利息损失。
4. 协议存款一律按定期存款进行投资组合总量比例上限、对手集中度上限的监管。
5. 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公平竞争。
( 二) 规范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
1. 增加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对关联合作方的信息披露。
2. 增加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关联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信息的披露。
3. 考虑引入“联结基金 - 主基金”模式,理顺互联网支付平台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关系。从长远的制度框架来看,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市场的成熟经验引导本国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让支付平台为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既保留自身相对的独立和特色,又和货币市场基金相联系,更有利于明确支付企业、客户以及货币市场基金三方的责权利关系并更加透明、规范地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