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5-6-13 14:47 
不骑自行车的邮递员就不会送错信吗?
个人以为,在这个例子里,作为等效的邮递员确实不是很合适,改成受领导的邮递员或许会更合适一点?
假设把邮递员的送信工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送信,一部分是送人就是把邮递员送的合适的地方。假设送一封信的工作为1,送一个人的工作为1,合起来送完一封信的工作为2,那么原来的工作是200*2=400.
有了自行车之后,送信的工作还是邮递员负责,总计是400*1=400,而送人的工作则是人和自行车合作完成,设定为各0.5,于是各是400*0.5=200.
算下来,邮递员为400+200=600,车分到400*0.5=200(因车而付给车主,希望不要有人喜欢抠这个字眼)
hj58先生,如果这样的设定会不会更合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