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金融市场管理的职责、形式和手段
金融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金融市场管理的职责
一般来说,国家管理金融市场的专门机构由具备相当经验的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分析专家、律师和法律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和修改有关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的管理政策和发展方针;
②制定并解释证券市场的各种法律和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③管理一切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活动,制定证券发行与上市的条件和标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调查、检查和仲裁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各种不法行为和交易纠纷,执行行政管理和法律管理措施;
④作为全国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的信息中心,组织和传输证券市场信息;
⑤管理投资机构,有权检查、监督金融市场各种机构投资人的业务经营。
金融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金融市场管理的形式
通过法律规范约束证券市场行为,以法律形式维护证券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是各国管理金融市场的基本形式。①制订证券发行方面的法律,将证券发行的条件原则发行申报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加以法律化。②按照证券交易法管理证券交易活动。有价证券交易法的基本内容包括:a.证券交易组织者和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b.有价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c.对违反有价证券交易法的各种欺诈、投机行为的惩罚性条款等。③制订管理证券机构的法律,确定证券机构的经营原则业务范围和应尽的义务。
金融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金融市场管理的手段
金融市场上的经济管理主要体现为中央银行通过其政策手段影响金融市场的活动。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中央银行为实施其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成为市场的一个重要参与者;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肩负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职责,它可以通过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手段调节与管理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