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从1979年恢复至今,行业虽几经整顿,但发展迅速。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不但牌照稀缺,而且制度优势独特,是我国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的金融机构,其业务手段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备受推崇。
不过,一直以来,信托虽然与银行、券商、保险并称四大金融支柱,但缺乏权威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架构。无论是人民银行时期还是现在的银监会,具体管理信托公司的职能部门仅仅是非银司下设的信托处。随着近十年来的信托业大发展,管理资产规模已经仅次于银行业,既有的监管机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信托业发展和监管的客观需要,也与信托业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称。
此前,信托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6大板块一起都属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部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