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先生:社会劳动,相对于劳动而言,是一个抽象劳动,还是具体劳动?是一个一般的劳动,还是一个特殊的劳动?请在价值定义中找出价值是指社会劳动的依据!
2、你承认在逻辑上它必须存在就行!我问的是:它相对于劳动而言是一个具体劳动,还是一个抽象劳动?如果是具体劳动,它有什么依据可以成为衡量抽象劳动基础?
3、也不知道觉得可笑的该是谁?你要早说你算的是平均劳动,我还会问你这种问题吗?关键是平均劳动是与价值定义矛盾的!
你说的无差别或者说同质性只是在平均后的无差别和同质性,并不是抽象的无差别!关于无差别,我记得好像是说“对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我觉得只有这个才比较符合实际。问题是现在并不是在讨论劳动的量,而是在考察价值的定义和其给出的衡量方法是否匹配和适当!
最后,请先生重新解释一下:价值到底是什么?它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呀?还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在平均条件下无差别的特殊社会劳动?
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现在想想你进来时跟我宣称的要参与我的讨论真的是讽刺。
1、社会劳动,是指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只有具体每个人不同的个人劳动才是具体劳动,社会劳动从来不是具体到人与人之间具体差别的个别劳动。价值的概念所指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绝对不是指千差万别各不相同的个别劳动和具体劳动,而是指抽象劳动和社会劳动--连这个都要疑问,我真想知道你的疑问出在哪里???
2、我非常愿意知道,你如何论证平均劳动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性。--当然,如果把我的观点依然给说成是“平均劳动=价值”那么,其错误之处,我已经说过了: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只是对劳动在质上的“强度”做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用“劳动时间”这个量上的差别来衡量劳动,劳动才具有可比性,价值才可以衡量,同时,高于和低于平均劳动强度的劳动才能计算出它们相当于多少平均强度下的劳动时间--这就是价值的衡量,如果这个衡量的办法会让你得出“平均劳动=价值”那么,我只能告诉你,这是一个“平均密度=质量”的逻辑错误。
3、哈哈,“平均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还不够清楚吗???--这就是你的理解力吗??如果没有一个平均的“强度”标准,我们怎么可以用劳动时间的差别来体现劳动量上的差别呢??
更荒唐的是,如果连一个平均劳动强度这样一个“同质性”条件都不存在,那么,劳动量又哪儿来的可比性呢????
==我一开始就讲了这个,你一开始犯了错误之后,就宣布,明白了这里依然是“分、秒、时”的问题,怎么,又要绕回去了?又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