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部门A与另一个部门B的交换中,A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比B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少,这种情况下:
A:是A产品实现更高的价值。
B:是B产品实现更低的价值。
C:两种产品的价值都还是一样的,只是交换成为了不等价值的交换。
--如果答案是A或B,那么问题就是:一种产品的价值高低取决于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数量,还是取决于这种产品交换中获得到的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数量。
--如果答案是C,那么问题就是:价值实现问题与价格偏离价值问题,这两者之间的界限怎么划分?
也就是说,当A产品在交换中获得到的B产品所消耗的劳动量比A产品所消耗的劳动量多的时候,这是出现了不等价值的交换呢?还是A产品实现更高的价值呢?
--如何区分这两种情况呢,即如何判定这种“不等量劳动时间的交换”是“价格偏离了价值”的“不等价值交换”,还是“某一种产品实现了更高的价值”。
--另外,我们在判断一种产品实现了更高的价值的时候,还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是这种产品实现了更高的价值,还是与之相交换的产品实现了更低的价值?
--即回到第一个问题,到底由哪种产品消耗的简单劳动时间来确定,交换双方产品的价值量呢?
如果有兴趣,希望能够看到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pupil兄:
既然没人顶,我顶一下。希望你有时间讨论一下。
请教:简单劳动量和价值是什么关系?简单劳动量应该如何计算?如能计算,请给出计算方法?如不能计算,请说明你根据什么来判断简单劳动量在两个部门的大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7 18:51:25编辑过]


同意你的分析,当然,还是有进一步的疑问:
既然是A部门占有了B部门一部分价值,那么,能不能说,B部门的生产的产品的劳动耗费量多,就说明B部门产品的价值量就多,而不需要管,B部门这些产品能够在市场上换得多少其他部门的劳动量?不知这样一个观念是否成立呢?
--如果说,这个观念不成立,那么,就不能断定B部门产品的价值量比A部门高,相应的,也就不能再说,A部门占有了一部分B部门的价值量。
--如果说这个观念成立,那么,同样会有点问题:产品价值量的多少,不取决于交换中这些产品获得了多少其他部门的劳动量,而是取决于这些产品耗费了多少劳动量
--如此一来,会引这样的问题,只要产品能卖出去,不管是不是超出了正常价位(“等量劳动相交换”的价位)下社会的需求量量,都可以认定,生产这个部门的产品的劳动都获得了“社会劳动”的实现,产品的价值量,只取决于生产中劳动的耗费量,而不管需需求的影响。
--如果是这样,这肯定跟马克思所讲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要领中强调的,超出了社会需求的劳动不是必要劳动的观念,相冲突。

1楼:
“一个部门A与另一个部门B的交换中,A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比B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少”
如果我们不知道a、b两种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如何计算,是不能作出以上判断的,哪怕只是假设都是不合逻辑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8 13:38:36编辑过]

1楼:
“一个部门A与另一个部门B的交换中,A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比B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少”
如果我们不知道a、b两种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如何计算,是不能作出以上判断的,哪怕只是假设都是不合逻辑的。
看来,对于你所推崇“效用论”,你是知道,效用的量如何计算了?
--不然怎么得出不同消费者对于任意两种消费品消费的“边际效用”之比相等呢?

8楼:
呵呵,你根本没有看明白我文章的意思。既然证明了价格决定边际效用,则自然可以得出“不同消费者对于任意两种消费品消费的“边际效用”之比相等”的结论。
退一万步说,即使我在效用论上错了,也不能证明你在劳动论上对了啊?
你的逻辑,或者真有其独特的地方吧?
至于边际效用如何计量,可看我《边际效用的测量》的帖子,欢迎置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8 15:15:45编辑过]


8楼:
呵呵,你根本没有看明白我文章的意思。既然证明了价格决定边际效用,则自然可以得出“不同消费者对于任意两种消费品消费的“边际效用”之比相等”的结论。
退一万步说,即使我在效用论上错了,也不能证明你在劳动论上对了啊?
你的逻辑,或者真有其独特的地方吧?
至于边际效用如何计量,可看我《边际效用的测量》的帖子,欢迎置疑!!!
你的质疑是老问题了,我提的问题是,这个质疑对于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同样存在。
具体的质疑,你可以看斯拉法的“用商品生产商品”,以及斯蒂德曼的《用斯拉法的办法研究马克思》
--这种质疑在经济学研究领域里很有名,如果你认为自己找到了效用论可以回答它的办法,那么,恭喜你,因为到现在为止,西方经济学领域还缺这么一个回答,你拿去发表一定会很有名,至于你的帖子,我就不拜读了,已经见识过你的证明了,这一次,我不想再去充当一遍检验者,最后被你宣布因缺乏共同同意的内容,而结束,就先请获得别人的认可和检验吧,我会在后面跟着看。
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复杂,建议你看一下孟捷的《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确定性》,回答的很全面,其中原理比较复杂,个人觉得没有完全掌握,所以,没有能力给你讲清。


11楼:
意即你承认我置疑的这个问题存在,而且你觉得自己对怎么回答还没有怎么掌握。早这么说嘛,害得我以为你是达人,那么认真去问你。
“这种质疑在经济学研究领域里很有名,如果你认为自己找到了效用论可以回答它的办法,那么,恭喜你,因为到现在为止,西方经济学领域还缺这么一个回答,你拿去发表一定会很有名。”
呵呵,不独效用论,劳动论的问题我亦解决。可否提供一个供发表的地方?千恩万谢!
一个新的理论的出现,不是一出现就会被人所了解的。天下象先生这样的人太多。
卞和抱着块石头,经过厉王,武王和文王,被砍了双腿,才被承认抱着的是玉。
我在这里,是预备沉下去的,这世界,自己不好好学习,又爱建议别人读书的人实在太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9 7:35:25编辑过]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8 21:28
11楼:意即你承认我置疑的这个问题存在,而且你觉得自己对怎么回答还没有怎么掌握。早这么说嘛,害得我以为你是达人,那么认真去问你。“这种质疑在经济学研究领域里很有名,如果你认为自己找到了效用论可以回答它的办法,那么,恭喜你,因为到现在为止,西方经济学领域还缺这么一个回答,你拿去发表一定会很有名。”呵呵,不独效用论,劳动论的问题我亦解决。可否提供一个供发表的地方?千恩万谢!一个新的理论的出现,不是一出现就会被人所了解的。天下象先生这样的人太多。卞和抱着块石头,经过厉王,武王和文王,被砍了双腿,才被承认抱着的是玉。我在这里,是预备沉下去的,这世界,自己不好好学习,又爱建议别人读书的人实在太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9 7:35:25编辑过]



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3 18:01
1# pupil
一个部门A与另一个部门B的交换中,A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比B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少,这种情况下:
A:是A产品实现更高的价值。
B:是B产品实现更低的价值。
C:两种产品的价值都还是一样的,只是交换成为了不等价值的交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380105&page=1&from^^uid=1118941
请问楼主:你在文中的“价值”为何意?请不要怀疑我讨论问题的诚意,我只是想通过问答的方式来指出相关观点存在的逻辑问题!

pupil 发表于 2009-12-4 00:11这个问题就是要了解一下大家对价值的概念如何理解,如果按第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答案是C无疑。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3 18:01
1# pupil
一个部门A与另一个部门B的交换中,A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比B产品所消耗的简单劳动数量少,这种情况下:
A:是A产品实现更高的价值。
B:是B产品实现更低的价值。
C:两种产品的价值都还是一样的,只是交换成为了不等价值的交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380105&page=1&from^^uid=1118941
请问楼主:你在文中的“价值”为何意?请不要怀疑我讨论问题的诚意,我只是想通过问答的方式来指出相关观点存在的逻辑问题!




pupil 发表于 2009-12-6 12:56抽象的,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社会平均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来衡量。
平均,可以使用总量劳动与总量产出来计量。

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6 17:32当问到这里时,问题就到了关键的地方!请先生及所有关心马经问题的网友把所有即成的观念暂且放到一边,以一种客观和理性的方式来思考和回答下面的问题。pupil 发表于 2009-12-6 12:56抽象的,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社会平均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来衡量。
平均,可以使用总量劳动与总量产出来计量。
请问先生:为什么要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呢?做为一种抽象的劳动,它为什么不用抽象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于“劳动时间”而言,它是个抽象概念呢,还是个具体概念?
另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一种时间?如果是,那么它为什么不用时间的单位“时、分和秒”来衡量,而是以社会平均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来衡量呢?
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逻辑问题,希望能引起先生及研究马经的网友的思考和给以解答!


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6 21:19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指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一单位产品所需的“时、分和秒”。
另,你说得“抽象的劳动时间”是什么概念?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3&from^^uid=1118941
第一句是应该这样理解,当时只是根据你的回答来提问,没细考虑,发帖后发现了,也没去纠正它,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
请先生考虑:“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和“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能是一个内涵吗?这里是关键。
至于“抽象的劳动时间”当然就是指“劳动时间”了。拿“一个人搬了1小时砖后,又搬了1小时石头”来说,他“抽象的劳动时间”就是2小时或者说他劳动了2小时,他“具体的劳动时间”是两个1小时或者说他搬砖1小时和搬石头1小时。

pupil 发表于 2009-12-7 22:06能看明白就可以了,如果连这样的问题也能看乱,恐怕讨论起来要难得多,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误会。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6 21:19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指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一单位产品所需的“时、分和秒”。
另,你说得“抽象的劳动时间”是什么概念?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3&from^^uid=1118941
第一句是应该这样理解,当时只是根据你的回答来提问,没细考虑,发帖后发现了,也没去纠正它,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
请先生考虑:“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和“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能是一个内涵吗?这里是关键。
至于“抽象的劳动时间”当然就是指“劳动时间”了。拿“一个人搬了1小时砖后,又搬了1小时石头”来说,他“抽象的劳动时间”就是2小时或者说他劳动了2小时,他“具体的劳动时间”是两个1小时或者说他搬砖1小时和搬石头1小时。
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是一个抽象概念,这种劳动,需要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对这种劳动的衡量。
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并不等说这个劳动时间就是价值,当然不是一个概念。
至于“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是一个很不妥的概念,我们衡量的是,生产这些产品,在社会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要付出之少劳动时间,而不是说存在一个“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更不是把这种劳动当成是“价值”。
对“无差别”进行衡量时,使用的是“商品”这个“权数”,只要生产的产品是一样的,就认为它付出了等量的无差别的劳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而不是形而上学地提出一个“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把它当成是“价值”,如果这样来理解“无差别”,那这种“无差别”真的是成为“抽象”、“无法操作”的概念了。

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8 11:49即使我有疏忽的地方,但你也不能怨我呀!我是顺着你的表达来提问的,先生为什么不在自己的表达上找找原因呢?pupil 发表于 2009-12-7 22:06能看明白就可以了,如果连这样的问题也能看乱,恐怕讨论起来要难得多,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误会。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6 21:19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指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一单位产品所需的“时、分和秒”。
另,你说得“抽象的劳动时间”是什么概念?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3&from^^uid=1118941
第一句是应该这样理解,当时只是根据你的回答来提问,没细考虑,发帖后发现了,也没去纠正它,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
请先生考虑:“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和“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能是一个内涵吗?这里是关键。
至于“抽象的劳动时间”当然就是指“劳动时间”了。拿“一个人搬了1小时砖后,又搬了1小时石头”来说,他“抽象的劳动时间”就是2小时或者说他劳动了2小时,他“具体的劳动时间”是两个1小时或者说他搬砖1小时和搬石头1小时。
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是一个抽象概念,这种劳动,需要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对这种劳动的衡量。
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并不等说这个劳动时间就是价值,当然不是一个概念。
至于“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是一个很不妥的概念,我们衡量的是,生产这些产品,在社会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要付出之少劳动时间,而不是说存在一个“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更不是把这种劳动当成是“价值”。
对“无差别”进行衡量时,使用的是“商品”这个“权数”,只要生产的产品是一样的,就认为它付出了等量的无差别的劳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而不是形而上学地提出一个“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把它当成是“价值”,如果这样来理解“无差别”,那这种“无差别”真的是成为“抽象”、“无法操作”的概念了。
请问先生:1、为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对这种劳动的衡量呢?
2、有没有产生“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的可能?如果没有“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这个概念,那么能不能有“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要付出的劳动时间”这个表达?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劳动,怎么产生的这样的劳动时间?
3、为什么在对“无差别”进行衡量时,要使用“商品”这个“权数”?而不是根据劳动本身来做判断?为什么只要生产的产品是一样的,我们就要认为它付出了等量的无差别的劳动呢?这和事实相符吗?一个人用铁锹来装了一车煤和另一个人用铲车来装了一车煤,他们付出的能是等量的无差别的劳动吗?或者说他们付出的是等量的无差别的体力和脑力吗?这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吗?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吗?



逻辑考察 发表于 2009-12-8 20:14
1、请问:劳动的社会意义该如何理解?好像咱们讨论的是对无差别劳动的衡量,而不是对它的社会意义的衡量吧?到底是无差别劳动是价值呀?还是无差别劳动的社会意义是价值?
2、这个好像有点答非所问!不管在现实中存在不存在,但从逻辑上讲,如果没有“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就不可能会有相应的劳动时间?
3、为什么先生会觉得荒唐呢?具体的劳动不能比较,咱们就不去比较吗?为什么非要往商品上硬拗呢?
另外,请先生解释一下: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指的是什么?请重点介绍一下“无差别”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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