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师妹的第二个笔记,欢迎讨论。
问题二:如何运用关系合同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作者认为,关系合同的概念不仅可以用来分析制度安排,也可以用来分析制度环境(制度规则)。
作者指出,“关系合同的概念在所有的经济关系中都可以应用,因此也可以应用到制度外壳——屋顶式的远远在上的制度规则。一般地,私人所有制经济是一个具有不同持续时间和可塑性的关系合同的自我实施系统,也就是,正式的或者非正式的经济制度。在这个系统中,习俗将各个关系合同联系得很紧密(宾默尔(Binmore),1994)。事实上,整个政治经济生活可以理解为一个充满谈判的、由多边的关系合同所组成的系统。”
作者还指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个体之间的经济交易所引起的以共同的协议(mutual agreement)的形式出现的协调问题。关系合同的概念就是用来解释在一个充满未知事件的世界里个体之间的合作问题。”
作者在分析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时,关系合同是核心概念。但是,在我接触的大多数文献中,关系合同运用得较少。如何将关系合同概念用于分析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