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解释一下什么是“不极端对立”?定州事件不极端吧?难以计数的类似矿难不极端吧?孙志刚林昭张志新小思怡不极端吧?
动动脑子!你的笑话已经不少了!
就以你举的例子来讨论吧。如果你是法官该怎么判?我等着看你的胡氏定理。
定州事件说明什么?恰恰说明中国没有利益均衡的文明和制度。你倒是动动脑子问问自己为什么只有这个地方出现这种情况?全国拆迁的地方多了。比那里动迁更不合理的地方多了。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极端情形吧?别听着风就是雨的。你实地探查过了?你是个临近毕业的学生,学习不是让你从马克思批评到科斯,更不是让你只听自己想听的东西!
关于矿难的讨论已经进行过了,我们都感到痛心,但不知道你纠缠不休的目的何在。你用你的定理来解决这个问题嘛。不允许开矿?无论通过行政手段关闭还是通过提高从业的门槛?那失业的矿工由你养活吗?废话谁不会说?你别拿旁观者的虚假道德感来掩饰你对社会的仇恨和你的变态心理了。
孙志刚怎么死的?被一个有你那样的心态的农民子弟打死的。刚成年的凶手为什么那么歹毒?因为他的心中没有对社会的些许感激。他的心中只有愤恨。最后社会怎么对待他的?他被枪毙了。他的罪行该死吗?只有你这样的人在内心深处有成王败寇的想法。小思怡怎么死的?那个工人新村里充满了你认为剥削了农民的下岗工人。你为什么不同情也很贫穷的他们呢?林昭和张志新敢于独立思考,为自己的思想而牺牲,你学到了什么?她们是牺牲了,但那个时代该过去了,她们就死在像你一样不能容忍异己的人的手上!你还年轻。不要把仇恨当补药吃。
我欢迎你指出我的笑话。我愿意虚心向你学习。但没有一次讨论我能看到你耐心进行下去的。如果说我不值得你花心思教育,那么我们该没有那么多的交战了吧,可你时不时地打一枪。这是正确的人生态度吗?你始终不敢承认你缺乏感恩心理,你的日子已经比许多工人和农民子弟好多了,因此你只会模糊地陈述自己的社会责任。你肯定你这辈子不会发财或当官吗?你达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就是社会不公吗?我也不富裕。可以说我看着母亲因缺乏足够的钱而丧命的。但我与你争辩不是为了“战胜”你。我这么做恰恰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你能理解吗?我怀疑。
不用什么氏定理,我说过你讲话近乎偏执。
民事纠纷中传统习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恰恰是传统这一社会学重要概念被现代经济学所忽略。比干之心为比干所有,这是传统观念固有的不言而喻的公理前提,没有这样的前提社会就会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如果自己身上所长之物都不为自己所有和支配的话,那么妲己的心脏或头颅其他任何人也可以取来为己用。推而广之,尊重对方的尊严和所有权是社会稳定的前提,要达成这个共识并不容易,人类处于蛮荒时代就没有这样的共识。战俘不给予起码的人的待遇,奴隶的一切东西都为奴隶主所有,君主对臣子享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导致构成社会的人的生命极大破坏,更何谈通过交易和合作满足各自需要?
古典经济学将个人主义作为分析方法并非出于偶然,而是因为人的大脑乃是形成意识的唯一器官,并且人类经过千万的进化所成的个人所具有的大脑差别微乎其微,这是个人主义以平等为起点的根本要求。试想如果脑与脑之间差别鸿巨,那么对于那种超人式的人种我们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超人对一般人的思想也无法把握。这种情况就类似于人们观察蚁群或蜂巢。如果采用行为主义的方式将它们的行动理解为某种规律,就如行星运动风吹水流般完全抛弃其主观性、目的性来考察。这种方法甚至对蚂蚁搬食物的行为都无法作出预测。它不能预测蚂蚁到底会把食物搬到哪里,会怎样处理食物等等基本问题。恰恰是我们理解了蚂蚁如我们自己一样有饥饿的感觉,有行动的目的性,才能断定下一步蚂蚁搬物的目的地为蚁穴并将食物分而食之。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经济学的价值判断,而不像现在大部分经济学者那样盲目的寻找经济行为的所谓规律。个人主义本身就内含了“平等”,这是经济学家的分析起点,抛弃了这个起点也就抛弃了经济学生存的基石,只能依靠数学来维持其权威。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现实问题了。定州事件为什么只在定州这个地方出现?我简直为你感到悲哀了。在一个言论不自由的地方你希望你能看到多少定州事件?类似的官商勾结的强制拆迁行为少吗?我身边一个朋友在政府下属的房地产公司(名义上脱勾实际为官办公司)做事,就亲口告诉我他们经常晚上两三点出动强行拆扒“钉子户”的房屋,将熟睡中的住户强行拖出自己的家园,这些事你看得到么?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从昨天起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今后所有因拆迁纠纷导致的诉讼法院一概不再受理,法院不管了!再给你一个链接,让你瞧瞧定州到底发生了什么!http://bbs.yannan.cn/viewthread.php?tid=65236&fpage=1&filter
上面有记者现场拍摄的照片和采访记录,醒醒吧,自负的vagabond!
说到孙志刚事件,你脑子里简直一团糨糊。孙志刚是被类似孙志刚那样的农民子弟打死的?你根本就是在颠倒黑白!孙志刚是因为广东强行推行暂住证制度,警察在街头抓住了没带证的孙志刚关进收容所,除非孙志刚交钱否则就要遣送回乡。由于孙的固执,遭到管理人员毒打致死,这都是官方有定论的,事后不仅处理了当事人而且畏于民意废除了原收容遣送办法。明摆着是警方管制下属不严,收容遣送办法成为官僚的敛财工具,没想到事隔两年就有人要翻案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说什么“你怎么不同情剥削了农民下岗工人”,你根本就是在栽赃!而且毫无社会经验,简直是个书呆子。我主张取消暂住证制度就是只同情农民不关注下岗工人?为所有人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是不关怀工人?建国以来,计划经济下的农村受价格剪刀差所困收入增长长期低于城镇,粮价放开后才使农民收入有一段时期高增长,但随着需求饱和和农村税费的加重,导致大量农民返贫,种粮不如打工,逼迫他们背井离乡异地谋生。相对他们而言工人境遇稍稍好一些,但这根本和只重农民不重工人靠不上边,而你是有意无意要制造这种假象!而且,你根本不理解人们在为自己眼前利益而可能置公义道德不顾的事实,偏激的以为为谁争权益就要在任合场合支持谁的行为,而不论他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公认的规则和正义。这充份表明你的书呆子气。在农民遭城市人歧视和官僚盘剥这事上我支持农民,在拆迁问题上我支持受害的城镇住户,在孙志刚事件上我支持那些不该被施以暴刑的外地人,这根本不涉及到具体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从事什么职业。在个人主义分析范式下,他们都是平等的社会的一员,都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的权利不能危害到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
我真怀疑你根本没仔细读过林昭和张志新,这两个反极权反暴政的自由主义战士岂止仅仅停留在你所谓能独立思考的阶段?简直是幼稚。这里有个链接《寻找林昭的灵魂》下载地址:http://221.136.76.253/download.rar,好好看过再指责别人把仇恨当补药吧!真替林昭同情你。
最后,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庸俗,什么“达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就是社会不公”,这种想法只有你习惯于这样的思维方式才能想得出来。我也决不是什么要占据所谓道德高点来打击你,捍卫社会的公正,保护弱势群体是一个成年公民应有基本道德和做人起码的良知。这种道德良知绝不是与经济效率的对立,而是民富国强、经济繁荣的前提。你理解吗,自以为是的vagabond?我也怀疑。
我说过你讲话近乎偏执。
那你可以通过批驳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嘛,用你的话说,你也可以蒙骗其他学友嘛;帽子乱飞,说明什么?
在一个帖子里你表扬过的某版主表示鄙视你转帖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你就认为他的作文水平不怎么样,你的反应是他缺乏欣赏佳作的能力。我也看不出那篇文章好在哪里。接着不止一位学友指出那是则假新闻。不知道是你还是那位版主该吸取点什么。别人认为我“客观”,你认为我社会学也没学好倒也罢了,你居然霸道到指责他缺乏智力而受“蒙骗”。
你的头两段文字看似有理,不知道与你批判的科斯定理有什么关系,更不知道与我们的争辩有多大的关系。你积累了不少砖头,可是没有水泥,你的砖头还是砖头。是不是因此你就可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辩论,自以为有知识,把问题复杂化的结果其实只是浪费你和其他人的时间与精力。
在个人主义分析范式下,他们都是平等的社会的一员,都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
“他们”包不包括勤劳致富的富人?你支持这个,支持那个,仅限于言论?那谁不会?你为什么不回答你准备怎么保护矿工呢?按你的办法只能导致他们失业。那样只会使既得利益阶层感到良心安宁。穷人呢?卖血的机会没了,提脑袋下矿的机会没了,得到的是“个人主义分析范式”的声援?那可以当人民币用吗?
比我小、对我几乎毫无了解的人指责我“毫无社会经验,简直是个书呆子”,令人怀疑你是不是疯了?
谈到定州事件,是的,中国的拆迁工作里黑幕重重,不过,黑到那种程度的并不多。估计你根本没经历过动迁,你要经历过,你就知道你几乎没机会组织群众。你再去查查资料吧。至于孙志刚,你的叙事真令人怀疑你走火入魔了,谁在“颠倒黑白”?查一下谁被枪毙了?我代劳一下吧:
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1982年3月10日出生,户籍地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原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
白痴都能看出他不是公务员,不过是个打工者,极可能是农民子弟!
第二被告呢?
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1977年4月7日生于湖南省双牌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委会103号
裁定书见http://www.gdcourts.gov.cn/umpire_book_detail.jsp?id=22
没想到事隔两年就有人要翻案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按你的立场,如果你不是无知到了无耻的地步,你应该跳出来为他们翻案才是!
你推崇的林昭和张志新决不会犯你这样的低级错误。
你倒会搅贴,我转的那个贴子只不过表明了我与nie版对作文水平的判断不同,文无定法,我们属于很正常的观点分歧,后来不是同样有斑竹认为作文有意识流的味道吗?你倒拿这个来说事,羞也不羞?
看不看得懂是你自己的事,我只是说明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基础罢了。我说过,对你能否理解表示怀疑。
保护矿工的事难道我说少了吗?真是奇怪居然还问得出“你为什么不回答你准备怎么保护矿工呢?”前面无数个贴子都表明这样的观点,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维护他们的尊严,社会才能达致稳定和繁荣。在此目标下有一套相应的保障措施,但你呢?借论坛禁忌一而再的迫问,明知在中国言论环境下有些东西不可能说得太过直白,你却装傻作愣,一伺对方言语稍有犯忌便抬出保护论坛安全的牌子。你不觉得这太过份了么?
说你幼稚你还不服气,搬出什么打人者来自农村的证据,简直可笑之极。照这样说来,我们所有人都可能来自农村,谁敢说自己十八辈祖宗没有一个种过田?我在上面贴子早说过,我从来不是按出身职业来选择对象,为了短期利益人们也很可能抛弃公义道德,难道你没看见么?再说,这些人是以什么身份抓捕孙志刚的?为什么不交钱不能走人,交过钱没证仍然可放人?没有上头的默许和纵容,那些披着治安制服的农民子弟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收容所里毒打孙志刚致死?死后还会千方百计出具患病证明?这点简单的社会常识都没有,不是书呆子是什么?
若不是看着你总是一副前辈先人的样子教训这个教训那个,我真还懒得说这些事了。
先回答你前两段。好像你认为费老还值得你尊敬吧?他的立论就是用实证的方法考察现实,理解现实,而不构想一个模式来解释或要求现实。你的最大问题就是预设一套范式,取你喜欢的砖头修修补补,全然不顾现实为何如此以及如何用渐变的方法改造的考量。
至于保护论坛?好。要不要我给你个电子邮箱以便你把你的妙论发来?我可以断定你不可能有任何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果你真有好办法,我可以托我在国外的朋友建个网站发表出来,这可以救多少人呀。匿名就可以保证你我的安全了。那也与本论坛无关了。
顺便说一下,拜托你不要把我描述为引蛇出洞的特工,要抓你这样的小鱼小虾还不至于需要政府花那么大的力气。
我们的意见分歧不至于引发你心底里最黑暗的东西出笼吧?
关于那个案子,唉,到底是谁缺少现实生活中的知识呀。请你注意,抓捕孙志刚是合法的,不抓是不合法的。你因此搞错了一点,抓捕他的人并没有罪,有罪的是打死他的人和对拘留所管理不善的警官。在合法逮捕的情况下,即便没有警察的授意,依然可能发生在押人员打死在押人员的情形,因此,如果乔燕琴是警官也不能判处他死刑(那他犯的不过是渎职罪而已)。交钱放人是不合法的,不过,那只会造成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而不是你预想的结果)。死后出假证明是枝节问题,因为有关机关要掩饰,但主要问题在于法本身有问题。你看看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里是怎么说的吧。我们搞社会科学的要追究的可不是具体个人或机关的问题,再过300年,你还是会看到违法情况的,那不稀奇,自有健全的法制会依法处理。因此,在这个案子里,有违法的机关和个人不足为奇,相比掩饰罪证来说,让罪不致死的人来承担法律本身的问题和社会与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才是中国的悲哀。
再多说几句。尽管你的言辞中充满了火药味,不负责任地谩骂和进行人身攻击,但你能认识到不能预设道德高地来进行思考和辩论的确是个进步。我们确实应该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同情弱者。但这一基本立场不能简化为遇弱则同情。那是把自己等同于天使的疯狂想法。
现实世界中我们必须权衡公平与效率。我们需要向穷人提供的只能是发展机遇的相对平等,最重要的是相对的社会保障,所谓救急不救穷。所谓相对平等,就是科斯定理指出的多方利益的相对平衡,不在于其结果的平等。一个人的道德固然与其经济条件不无关系,不过,两者之间没有等号。我举过类似的例子了:住着价值百万的房子,依然有人把垃圾扔下楼。
当年老毛搞人民公社,他的理论听上去是不错的,最后导致死亡三千万人的结局迫使他在七千人大会上检讨并从此不再直接插手经济事务。为什么?一个原因就是人民(农民)不像他想像的那么感激,那么有觉悟,人性和小农意识决定了他们宁可把种子吃了大家饿死也不会牺牲自己顾及集体的明天。国有企业不行了,当然因素很多,不过工人阶级中有多少人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工作的?尽管我爱国,尽可能抵制日货,不过我早晚要把存款移出四大国有银行。因此,你机械地滥用你的同情,只能换取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最先和最终倒霉的还是你所同情的对象。
跟你谈经济学方法论是白谈。
抓孙志刚是合法的?合什么法?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啊?要是合法的,那后来人大废除这部收容遣送办法就是非法的了?搞笑!
具体到某个警官是判重判轻了可以商讨,但显然你转移了辩论的视线。当然这是你一贯来的辩论伎俩,讲制度的时候你搬出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判断的案例,说具体案例的时候你扯到大政方针要我拿一揽子统统解决的方案。
胡纠蛮缠,真是浪费口水。
你就差骂街了,还有点学子的样子吗?你是经济学方法论的标准?
美国宪法的一大笑话就是先禁酒,又不得不取消;人大连宪法都可以制订为什么不可以修订其它法?你们那里没搞过普法教育?而且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是国务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你也搞错了基本事实。你读的是什么书!还“搞笑”呢。你就是最大的笑话。
“具体到某个警官是判重判轻了可以商讨,但显然你转移了辩论的视线。当然这是你一贯来的辩论伎俩”。你的理解能力真的是有问题,不是上帝让你先天不足,而是心高气浮又郁郁不得志的你让自己的EQ妨碍IQ。你不是以攻击现行政制和当代社会为荣吗?那我提供的是一枚“炮弹”。枪毙乔燕琴是合法的谋杀。你看懂了没有?如果我是你的“同志”,我们看到的又是内战内行的场面,还谈别的什么!你真是大学扩招失败的样板。证明当务之急不是给农村培养更多的大学生,有的人不如不培养;证明北京限制低素质人口入京太英明了。
楼主就不要和他讲什么经济学理论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V兄本人就是偏激之人,还整天说别人偏激!看看你那些让人发笑的帖子吧,“对农民剥削最厉害的就是农民”,“农村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教育”,不知是什么经历让你对中国的农民如此充满着刻骨的仇恨!对社会运动发展的看法,简直幼稚之极!还总是摆出一副权威架势,不明就里的还真被他唬住了!据说V兄还是研究社会学的,真是让人笑话!
当然我的帖子也是偏激的,但对付这样的偏激之人,我目前也只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不知道你在乱七八糟讲什么。
要是合法的,那后来人大废除这部收容遣送办法就是非法的了?搞笑!
我在12楼告诉你,立法机关修改法律是它的权力,在中国和美国都如此,按你的逻辑,那宪法怎么修改呢?你的理解能力不至于那么低下吧?谁搞笑?收容遣送制度是行政法规,是国务院颁行的,最后废止也是国务院出面的。你认为三个博士真起了什么作用能挑动人大审查国务院?谁搞笑?恶法哪个国家都有。如果有法律救济制度中国早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不去读史料不去实事求是的做研究
你不知道我的收入的时候与我比较收入。现在你要与我比历史知识。你了解我多少?比如说我刚为某研究机构翻译完约十八万字的美国政府解密文件,这些就是NSC当年评估中国情况的档案,你也知道?1959年判断失误说明什么?你到2005年当事后诸葛亮不觉得道德有亏吗?去年中国在新加坡有个狂人博石油失败,今年中国在伦敦期货市场又赌输了,不过中国有个被判刑的银行家博澳大利亚元曾经为国家狂赚过一笔。事后说话当然容易,成者王,败者寇。问题是那时中国不出售农产品还能出售什么?中国不搞军备行吗?朝鲜战争无论是谁发起的,肯定不是中国,中国到现在承受的后果(美国直接干预台湾)最深;当年要有今天的国力,你以为印度还有机会在争议地区移民百万吗?那块地方比江苏省还大呢!现在当然风凉地说当时领导人卖国的人才是汉族的毒瘤。这些人该死。
而且你线性地图解历史也是毫无学术操守的。地球人都知道那三年中国遭遇了自然灾害,尽管有人祸的因素,但没人敢说没自然灾害因素吧?中苏关系恶化,当然中国也有责任,朝鲜战争的债务还不还?仅这一个因素导致了三年死亡三千万?你谈到美国,美国做学问或搞情报可没中国人的恶习,你以为他们需要“发现”中国人出口粮食才不给中国人粮食?在我翻译的文件中美国人连苏联顾问在华的收入都很清楚。在我为另一个机构翻译的文件中,美国对台湾乃至中国形势的分析已经预计到十年后了,你也太小看美国人了。
随便你用历史、政治、经济的方法辩论,甚至随便你开骂,我有信心不会输给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4 20:14:10编辑过]
我认为vagabond说得有理较全面. 暂住证只是一个名称,如果大家觉得中国人在中国根本就不需要暂住,那改名叫“居住”又如何。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我认为登记是必须的,至少在当前是这样。如果做工单位有上报员工名单的制度,出租房主有上报承租人的制度等等,并且能切实得到执行,那么取消暂住证也无所谓。从犯罪侦查角度来说,没有登记制度将增加无法想象的难度。我觉得大家有个误解,或许没看过暂住管理法规,城里人如果到农村打工,一样需要办暂住证。暂住证本身并不具有限制的功能,你们可听过有不给打工者办暂住的吗? 大家也许都来自农村,我也是来自农村,并在农村中工作,经常和农民打交道。我建议大家真正地为农民去做一二件实事看看,或许就知道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了。我一直思考农民的事情,逐页看了以上各帖,总觉得都是在理论上谈事情。如果说得不对,请勿介意。
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29&star=18&replyid=218682&id=16592&skin=0&page=1
176楼
再多说几句,您读经济学应该知道效率与公平碍难兼顾,我们却不得不试图保持其平衡。 人穷往往志短,没有理由认为所有的穷人都是“好人”,请参见县域论坛网友的帖子。 如何扶贫,微观的可见上述网友的帖子,宏观的可见“发展经济学”中张炎夏先生的帖子。
165楼
最后不知道谁不正面作战,搞辩论策略,就是不肯承认别人的言论有哪怕一丁点儿的合理因素。
哈哈,vagabond是要杠到底呀。好啊,你不是说:“你不知道我的收入的时候与我比较收入。”吗?行,到底看看谁在这里空口白话!
6月22号在真经版的“农民请你出示‘暂住证’如何?”主题下我说:
如果我是为毕业后找份好工作才这么说,那我根本犯不着还跑来读书,如果不继续读书我的收入也不会比你差。
你随后回贴:
真的不知道有的人的脑袋是不是长在裤裆里。
至于您不读书的收入也不会比我差,恭喜,不知道您如何知道我收入多少?
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29&star=15&replyid=181932&id=16592&skin=0&page=2
对于这种下流的言语,当时我都没跟你计较。既然你要较真,事隔两个月还拿来说事,那我就告诉你我怎么知道的!在同一主题下,你5月16号怎么说的:
二、你太想当然了。简单批驳一下。第一,有技术就有工作?那怎么有下岗工人一说?他们为什么找不到工作?他们的什么能力强?第二,你知道上海的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每月可以拿多少钱吗?如果我的妻子失业,一个月不到三百元。创业贷款是要抵押物的,而且也不是无息的,偶尔提供的无息贷款根本连我都申请不到。不知道就不要胡说。如果我说中国农民富的不得了你会怎么想?第三,在上海人均居住面积不到四平方米的大有人在,有几个上海人敢想你那样张口就准备买二百平方米的房子?医疗保障?我要说你得警惕不要无知者无畏到无耻的地步。本人作为公务员的年收入六万以上,每年的医保资金不到八百元(二○○五年),门诊看病要自付一千五百元后才能报销45%。我妻子的年收入约三万。她的医保资金只有四百多。这叫什么保障?下岗工人的年收入连一万都到不了。第四,大家都没有资本,但农村有土地,起码农民可以搭个草棚吧,而且起码现在不至于饿肚子吧(我2000年到河北看“地道战”电影的原景,小麦四角一斤,好几个孩子失学,在景点门口收饮料瓶,但他们饿不着,小麦太便宜,而且卖不出去)。第五,中国最有活力的城市(深圳和上海)根本是移民城市,怎么来界定受歧视?我到你的家乡去能比你活得自在?或者你刚移民到美国就能融入当地社会?另外,都困难,各有各的困难,那就不要瞎比较了吧,这种比较有意义吗?
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29&star=11&replyid=149464&id=16592&skin=0&page=2
如此经典的自我表白我怎能不记忆犹新。你自己说过什么话这么快就忘得一干二净,上面三段话还是在同一个主题下面,居然要我来提醒你?追着两个月拿这个事来论证我没资格说你不严谨,你自己说是不是笑话?亏你还自夸别人请你做翻译,是啊,记性这么差也只能搞搞翻译赚点外快啦,做学术会害死人的!
是谁在不断的骂跟你辩论的人“智障”、“白痴”、“废物”、“疯子”(还要我贴你的出处吗?),你好意思说我不冷静?省省吧!
既然你还要在收入上狡辩,就不要怪我穷追猛打:
阁下呢?“如果在上海这个年龄,该什么样子我不好说。”我混的不好,不过,我的年收入比平均工资高五倍。
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29&star=13&replyid=153512&id=16592&skin=0&page=1
对了,除了正常工作收入之外,还得计你买国债炒股票玩彩票打麻将收利是好多好多业余收入吧?!
[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5 1:05:34编辑过]
就不要怪我穷追猛打
我倒希望你穷追猛打,我相信真理越辩越明,对你对我都不例外。
一、你批评我用词不文明,也有其他学友批评过,我会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
二、此处并不是每个会员都值得与之辩论,你应该自信点,起码我认为你心地善良,肯学习,有可能走上正道才与你交流。
三、我去年的收入恰恰是32万,年收入10万是绝对有把握的数字,因此你的讽刺笑话的未必是我。
四、如果你在读书前的收入已经达到6万以上,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在北京求发展,在上海本科毕业生的起薪约在二千元。而且,正如我曾经指出的,要户口的工作通常是低薪工资。所以,我真的不理解你为什么牢骚满腹、愤愤不平,你不见得希望北京一开始就给你提供百万年薪吧?真有东方红小朋友向往的革命的话恐怕你我都不是革命队伍所依靠的基本力量吧?
五、你有一度控制了自己,只是认为我有精英主义倾向,那时你早该知道我的收入远远低于精英分子。那么你一再指责我的立场又是为何?如果你不知道我的情况,认为我是既得利益者而且没有同情心,那倒是可以理解的。我不富裕,只好赚外快,但我可没因此怨恨社会。更重要的是我可没让我的屁股指挥我的脑袋。
谁也不喜欢闲着没事上网掐架玩,本来学术上的事只要自己说明白了,别人赞不赞同都没所谓,讨论毕竟只是个集思广义开阔思路的手段,不能指望能验证个什么真理出来。但若总是认为自己的阅历丰富见解高明而对持不同意见的人出言不逊就太过份了,这是我一直看不惯的地方。相信老vagabond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我是真的希望您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在以前的贴子里我也说过,vagabond有过人之处是值得我学习的,网上辩论网下也仍然可以做朋友,大家皆存一个学习之心,而不是好为人师,那么事情也就简单得多了。当然,如果我有言语激忿的地方也请vagabond见谅。这个事不想再纠缠下去,让贴子沉了罢。
但若总是认为自己的阅历丰富见解高明而对持不同意见的人出言不逊就太过份了,这是我一直看不惯的地方。相信老vagabond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出言不逊并不是因为有意要卖弄阅历或智力,而是因为看到多灾多难的中国到现在还有一大批没有自己大脑的青年而不耐烦,这些人本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然,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人根本无药可救,有的人缺乏知识,有的则是性格制约了智力。我相信你也认为在这个论坛上有的人近乎疯狂。比如有那么个朋友到现在居然说“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是全体国民的,而国有企业的工人作为国民当然也是企业的主人,所以国有企业不可以开除工人。”我的年龄相对大一些,即便我谦虚谨慎,依然可能被误解为卖弄什么,那么,事态的发展恐怕也不仅仅取决于我这一方面。
学术不是学者之间的游戏,研究学问当然也得有目的、有立场。但检验任何讨论的标准大致上还是有的,那就是客观的事实与规律,尽管有时表现为清晰的逻辑。我们在任何现代国家里看到的都是农民总体收入不如工人。这就充分说明了农民的穷苦不必然是受剥削的结果。以中国的数据为例,建国初中国仅有300万产业工人(美国情报机构的估计),到1956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的人数约为1700万(顾准),很明显,那时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也不可能允许有意进行对农民的大规模剥削。
任何国家的出路在于发展而不是革命。中国搞过两次革命了,第一次革命高举的是民族主义和反封建的旗帜,事实证明中国的落后不能全怪满族统治和封建专制制度,第二次革命是意识形态的革命,事实恰恰证明封建思想和小农经济思想僵而不死,在彻底均贫富和强行开展集体化运动之后据说死了三千万人,然后失望的青年人抓住机会“造反”,那时造反确实有理(你现在看到的所有弊病在那时都有,形势不比现在好,甚至可以说更严重),结果呢?那些一腔热血的青年最终还要去农村才能解决温饱问题。发展肯定是个过程。因此,我同意东方红的一个观点,我们决不可散布仇恨。
良好的目的必须配以良好的手段,而且,最终的效果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譬如说,现在提出免农业税,提高农民收入,听上去不错,可有个农民朋友(张炎夏)也很不以为然。作为过渡措施当然是可以理解的,总不见得直接间接地逼死一大批人来解决问题,但再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思路是完全错误的。譬如说,现在确实有“专家”提出来了,剥离户口所附加的福利来解决流动人口定居的问题(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501-1-1.html&page=2)。可那样的户口有没有又有什么关系?你搞错了一点,暂住证要钱,常住户口也一样要钱。那算什么城市化呀?
正好在看顾准的文章,他引用了老毛的语录,大意是要真心发展内地工业就得先发展沿海工业。
我希望我们都少一些意气用事,无需揣摩对方的动机和心态,而是就事论事展开任何讨论。
真有东方红小朋友向往的革命的话恐怕你我都不是革命队伍所依靠的基本力量吧?
放心好了,只要你遵纪守法,国家是不会专政你的,没做亏心事担心什么呢!
呵呵
你以为自己读了很多书吗?很有见识吗?对中国社会发展认识深刻吗?
你除了会用“智障”、“白痴”、“废物”、“疯子”这些词来表达你的学识之外,简直就。。。。。。算了,不说了,到时又说我对你人身攻击!
劝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不要老是摆出一把年纪、饱经沧桑的样子,说句实话,你的见解配上你的年龄真是太智嫩了!
你多读点书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6 0:43:34编辑过]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