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而言是这样的,如果权力不受监督,也就是说,三种监督方式的成本都特别高,那么,国民经济的无数权力环节就逐渐膨胀。所谓“四万亿”,如果凯恩斯乘数是“3”,平均而言,两年内,每年带动的GDP数值是六万亿。又如果GDP的腐败比率是“0.2”——不受监督的权力,很容易达到。那么,每年的腐败资金就是1.5万亿,两年大约三万亿元,相当于多了三万件平均规模1亿元的腐败案。三种监督方式——道德自律、利益无关者的“第三方”监督、以及利益相关者相互监督(“第二方”监督),目前中国社会状况,短期内,似乎只有强化第三方监督这一条途径。长期而言,各地黑帮崛起,算是强化第二方监督的途径之一。更长期而言,我寄希望于道德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