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的传说哥 发表于 2015-10-16 21:14 
第一,首先你需要知道什么叫公理。
第二,你需要去了解下微观经济学的几条基本公理是什么,你说的需求法 ...
多谢您能认可我还是看过几本经济学书的,既然如此似乎与后面“在不了解一个学科情况下”的判断就多少有点不完全一致地方了。不过你所感觉的我只是看过几本“科普读物或者初级教材”的判断的确不完全准确,因为我个人看书的喜好是比较喜欢看原著,虽然也可参考一下该领域里专业人士介绍性的论文,这样理解起来效率会比较高。因为做了多年海外市场的原因,即使英文版的原著我也还是看得懂的。我没有觉得看任何层面的经济学图书有什么困难的地方。
不希望有任何冒犯专业人士的地方,因为我个人在任何工业中的一个习惯是要高度尊重专业。正因为术业有专攻,在今天每一个领域的人都不敢去碰另一个领域,导致的结果是相互之间成为深重的壁垒,很多本来很简单就可解决的问题,却弄得长期无法解决。我所要做的工作是建立不同学科之间沟通的桥梁。
现在再来回答您直接提到的几个问题:
您提到需要知道什么叫公理,并且提醒我知道微观经济学有几条公理是什么,并且认为需求法则(叫法有多种)不算一条公理。
首先,根据公理在逻辑学中最原始的定义,事实上只是找出一组最少的定理,用他们可以推导出该公理体系中的一切定理。因此,原则上说一个公理体系中相当多的命题都可以作为可能的公理组合。但为足够简单,并且能够“不证自明”,事实上会在任何一个公理体系中会最后约定成俗一个公理体系。
既然我认为微观经济学本身的科学性是有问题的,那么他们的所谓公理体系事实上都会是有问题的。需求法则与供给法则是一切微观经济学讨论其原理的开始。如果它们不成立,微观经济学最基础的根基就存在问题了。我已经完成了一整本书,来讨论经济学的问题,并且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学体系,因此在这里很难几句话把这个问题谈清楚。如果有具体问题,可以就单点进行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