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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经常在各路媒体上见到“群众”和“老百姓”这样的称呼。什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等等。好像是多少年来约定成俗的称谓了。我一直纳闷一件事:“群众”和“老百姓”指谁呢?
第一,如果是官指民。那这个“官”换了场合,是不是也会被称呼为“群众”和“老百姓”呢?
第二,泛指“公民”吗?汉典查询:
公民——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群众——泛指人民大众;指没有加入中国**或共青团的人。
老百姓——区别于军人和政府官员的人民群众的习称;平民;居民。

好了,我们略微展开:
加入中国**或共青团的人,不叫群众(叫什么不知道)。看到,截止到2007年10月09日新华网数字,全国党员人数已达7336.3万名;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团员7543.9万名,比2002年年底增加557.9万名,增长8%。这就将近一亿五!
是军人和政府官员的人不叫老百姓。人民解放军总员额220万到230万人左右;据称是依据财政支出来的:目前(2005)吃财政饭的人数,据统计,这一数字已经高达4572万人;另外,还有500万人仰赖于政府赐予的权利实行自收自支。
此外还有河南《大河报》的一项统计,到1999年为止,陕西的官民比例为1:34;河北为1:40;河南为1:41;山西为1:27;宁夏为1:24;青海为1:22。在山西32个发不出基本工资的县中,有8个县官民比例在1:20以下,大宁县为1:13。更有甚者,陕西省黄龙县是9个农民养1个。1999年中国的官员与普通民众的比例是1:30。中国的官民比还是一个神仙数字,又搜到另一份资料:据1987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一书公布的中国历代官民比例:西汉,7945:1;唐朝,2927:1;明朝,2299:1;清朝,911:1;当年,67:1。1998年财政部部长助理刘长琨透露:汉朝八千人养一个官员,唐朝三千人养一个官员,清朝一千人养一个官员,现在四十个人养一个公务员。40:1。
军队加政府官员,按4000万算,加上一亿五的中国**或共青团员,扣除重叠的,
咱姑且毛估——不叫“群众”和“老百姓”的怎么着也得一点三个亿(国家公务员不要求“党员”条件的职位达80%)!按13亿人算,不应该叫“群众”和“老百姓”占10%了,赶上宽带网民了。他们怎么能凌驾与公民之上呢?他们不是纳税人养活的吗?
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有义务交纳税收的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纳税人与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纳税环节有密切的关系。纳税人与税收实际负担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税种和经济条件的不同,纳税人有时是实际负担人,如个人所得税,有时不是实际负担如增值税。
无论是党员、团员,或者军队、政府官员,还是咱“群众”(“老百姓”)首先都是公民。而很多的“群众”和“老百姓”是基本的纳税人。俺家,有个团员,他不是“群众”,俺是?

俺以为:统统称谓公民,比较合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0 12:56: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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