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5-10-26 18:27 
地租之于地主与佃农关系,用来说明工人与资本家关系,这怎么说?
我这里给出的是一个最简单的资本雇佣劳动模型[注],不是土地租赁劳动模型。
这个简单的模型就是:不变资本为0,可变资本雇佣劳动(例如背石头从甲地到乙地)。劳动者是分文无有,等着用钱买米下锅的人。
雇主投入10000元雇佣10个人,工资100元/人。雇主卖掉石头收入11000元。扣除投入的资本10000元,剩余1000元。这1000元首先是剩余价值,其次是利润。
这其实就是最简单的李嘉图“工资+利润”模型,也是简化了的斯密教条。
在这个模型中,工人如果拿不到工资不会给雇主背石头,雇主没有利润也不会投入(可变)资本。
[注]关于传统的雇佣劳动关系,我认为可以看作信贷劳动关系。并就这个问题与wzwswswz网友进行过深入讨论。他认为这种传统的雇佣劳动关系是租赁劳动关系。我认为地主和佃户的关系是租赁劳动关系,而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是信贷劳动关系。前者表现为土地与佃户的关系,后者是货币与工人的关系。没有土地佃户没有饭吃,佃户必须租用土地;没有货币工人没有饭吃,工人必须借贷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