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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光 发表于 2015-10-27 07:10 嗯,支持楼主。
马列光 发表于 2015-10-27 07:44 删帖后应该短信告知一下理由,以便发帖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被删除,告知对方这是程序也是礼貌,也是做好论坛管 ...
星野 发表于 2015-10-27 08:45 我查到楼主帖子被删除的原因是:灌水。 楼主可以到站内提醒里去查找,肯定是有通知的。 对于昨天楼主被删 ...
杨义群 发表于 2015-10-27 09:27 非常感谢!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创帖! 是版主的思想境界太狭隘了!
jianai-cheng 发表于 2015-10-27 08:59 支持楼主。同时,我认为,只要不是明显的反动或诬蔑性言论,管理员应该保持相对的宽容,比如暂时开放24小时 ...
星野 发表于 2015-10-27 17:38 对于制度的理解,有少许偏差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已经通知了相关版主......
杨义群 发表于 2015-10-27 21:32 非常感谢! 那个帖子已经有好几位网友发言。 记得有一位网友说那个帖子很有哲学思想。
proudwolf 发表于 2015-10-28 14:28 绝对的权利会带来绝对的腐败。
情深深 发表于 2015-10-27 22:02 理由:杨义群发的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