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实务版
3854 22
2015-10-27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希望论坛制定规则:
版主不得随意删帖,
删帖的话须公示理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5-10-27 07:10:39
嗯,支持楼主。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0-27 07:15:33
李小光 发表于 2015-10-27 07:10
嗯,支持楼主。
非常感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0-27 07:37:07
大前提都错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0-27 07:44:27
删帖后应该短信告知一下理由,以便发帖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被删除,告知对方这是程序也是礼貌,也是做好论坛管理的基本,尽管论坛有规定那些内容不能发帖,但是,常常发贴人并不知道,也不是有意违规,版主删除了,告知一下,也是宣传版规的一种好方式,化解误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0-27 08:00:30
马列光 发表于 2015-10-27 07:44
删帖后应该短信告知一下理由,以便发帖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被删除,告知对方这是程序也是礼貌,也是做好论坛管 ...
非常感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