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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的成熟市场,作为世界性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市场法规制度和惯例完全与国际通行的惯例接轨,拥有健全的法律体制和完善的监管架构,运作规范有效,从监管部门到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机构投资者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公司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使公司真正成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运作规范的公众公司。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上市要求都有哪些呢?尚普咨询今天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财务状况(要满足1-3项其中一个标准1、利润标准)
  1、利润标准
  ·年利润在2,000 万港币以上
  ·最近两年合并净利
  润不低于3,000港币
  2、市值收入现金流要求
  ·上市市值应不少于20亿港币
  ·最近一年收入至少5亿港币
  ·过去3年总的正现金流至少1亿港币
  3、市值收入
  ·上市市值应为40亿港币
  ·过去一年收入不低于5亿港币
  ·上市后至少有1,000位股东
  二、业务、管理层及股东
  业务被认为合适上市
  ·连续三年营业记录
  ·上市公司管理层至少最近三个年度、控股股东至少最近一个年度保持连续性
  三、最低资本
  ·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亿港币(如果通过利润标准要求)
  ·上市时至少应有5,000万港币的市值有公众持有
  四、公众持股量
  一般要求公众持股量达到25%
  ·对于市值超过100亿元的发行人,联交所可能会同意其公众持股量降低到15%至25%之间
  ·分散的股东基础:(1)至少有300名股东,(2)最大的3家公众股东在上市时持有不超过50%的公众持股量
  ·上市公司中非关连人士所控股份若在10%以下,该部分股份根据主板定义,为公众持有股份
  五、股东数量
  ·盈利测试或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至少300名股东
  ·市值/收入测试:至少1,000名股东
 六、发行锁定
  ·申请售股时指定为控股人的一方(持有已发行股份30%以上者)不得在上市后的前六个月内出售或转让其持有任何股份
  ·锁定解除后的头六个月内,控股人所能出售的股份份额不能使其丧失控股人地位
  ·除非有例外情况,上市条例禁止在上市后的头六个月内出售新股份。上市前已签署的协议中规定的售股,必须在上市申请给予披露
  七、主营业务
  ·公司本身可能经营不同业务,但必须实际上拥有核心业务
  ·主营业务必须达到利润要求
  八、发行审批机关
  香港交易所/香港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九、发行估值
  ·没有限制,具体情况取决于公司的基本因素和市场情绪
  十、后续融资能力
  在首次上市之后的6个月内不允许。如获股东授权,可增发已发行股份的20%给独立人士而无需股东批准
  十一、注册地要求
  ·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任何其它能为股东提供暴涨至少相当于香港提供水平的司法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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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9 20:54:58
sp1456603462 发表于 2015-11-9 17:19
  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的成熟市场,作为世界性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市场法规制度和惯例完全与国际通行的惯 ...
开曼群岛是利用国际司法领域的漏洞创建的一个监管盲区,基本都是龙蛇混杂来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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