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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2009-1-18 18:24:00
以下是引用s1t2e3ven在2009-1-18 13:03:00的发言:

这个办法好吗?一派胡言

呵呵,这可不是学术探讨的态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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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18:33: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1-18 12:1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1:14:00的发言:其实,这篇小文应该有一个隐含的假定: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如假定人们都已经知道HD打头的百元钞票是假钞。这意味着真正的假币受害者和有意识的获得假钞的犯罪者都已经无法把假币用出去了。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这里就需要假设:“假币受害者”只能是“最初受害者”,不会是“二级受害者”(因为人们都已经知道如何鉴别假币)。这样,即使政府不“以真换假”,假币的危害也主要集中在“最初受害者”上。

而政府“以真换假”,主要不是为了弥补受害者损失,也不是为了收缴假币(因为兑换额很有限),而是为了收集犯罪线索。

这篇小文的机制设计其实已经把受害者甄别出来了,所以有条件限额兑换是可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收集到的信息(参见“有条件”的含义)则又有利于找出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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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18:50: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8 12:4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1:14:00的发言:
  

其实,这篇小文应该有一个隐含的假定

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如假定人们都已经知道HD打头的百元钞票是假钞。这意味着真正的假币受害者和有意识的获得假钞的犯罪者都已经无法把假币用出去了。

而有意识的获得假钞的犯罪者是否会继续使用,不仅会受到“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的约束,而且还会受到两种成本的约束:除了版主所说的那种外,还有被证实后的更大的成本,如蹲监狱。

这个“假定”的问题在于:

如果有这个假定,根本就不会有假币可以流通了,所以官方就是用一块钱去换假币,

也是会成功的,甚至不用钱,只要用承诺就好——提供信息者,抓到罪犯之后可以有补偿。

第二段您的意思是指有意识获得假钞的人,会趋向于兑换吧?

我就是这个意思咯。

因为“兑换”意味着合法取得收入,而非去冒险使用假钞。

您和转帖的文章都是有同样的思路问题:非此即彼的假设。

即,不知道是假钞时,就没有一个人知道,一旦知道了,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能无成本的辨别出来。

如果现实是这样的,又怎么会出现假钞的问题呢?

的确,有了那个强假设,假币是不可能流通了。但是,因某种面值的假币成为公共信息之前的“受害者”的损失却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受害者中可能很多是贫困者,所以,采取这种办法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他们的损失。同时,要获得关于假币犯罪的信息也必须采取一些激励机制,否则,受害者可能也没有积极性去主动提供信息了。注意:此时的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已经使得受害者不可能把假币用出去了。

我说的第二段当然不是说有意识获得假钞的人会趋向于兑换,因为兑换过程的有条件性和两类成本约束。

哪些是假币成为公共信息是有一个过程的,而在成为公共信息之前受害已经发生。假币问题不仅仅是使哪些是假币尽快成为公共信息,而且还有一个对受害者的态度问题和抓住犯罪分子的问题。


猫爪  金币 +1  金钱 +30  魅力 +5  您说的不错(虽然仍然不能令我信服咯),我理发回来再讨论,小年快乐!^_^ 2009-1-18 18: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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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0:01: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8:33:00的发言:这篇小文的机制设计其实已经把受害者甄别出来了,所以有条件限额兑换是可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收集到的信息(参见“有条件”的含义)则又有利于找出犯罪分子。

(1)即使可以甄别“真正的受害者”,也无法甄别受害者的损失——至少兑换额很有限。

弥补一元与十元都叫“弥补”。个人以为(如前已说),“损失弥补”的意义并不大。

(2)另外,受害者,其实还有被“冤枉”(嫌疑)的可能,而恶意使用假币者,仍可能前来兑换。换句话说,在该机制下,“是受害者”与“是前来兑换者”,互相既不充分又非必要。

作者与楼主真地对“甄别受害者”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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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0:5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1-18 20:0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8:33:00的发言:这篇小文的机制设计其实已经把受害者甄别出来了,所以有条件限额兑换是可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收集到的信息(参见“有条件”的含义)则又有利于找出犯罪分子。

(1)即使可以甄别“真正的受害者”,也无法甄别受害者的损失——至少兑换额很有限。

弥补一元与十元都叫“弥补”。个人以为(如前已说),“损失弥补”的意义并不大。

(2)另外,受害者,其实还有被“冤枉”(嫌疑)的可能,而恶意使用假币者,仍可能前来兑换。换句话说,在该机制下,“是受害者”与“是前来兑换者”,互相既不充分又非必要。

作者与楼主真地对“甄别受害者”很自信?

(1)版主所言极是。不过,这篇小文只是提供一种思路,至于最优的兑换额可以在给定条件下求解。而弥补损失也并非完全补偿(信息不完全条件下不可能做到),否则,受害者也就没有积极性去规避假币了。

(2)受害者被列为嫌疑人是很有可能的,这也是获得部分补偿的部分代价。

另外,作者的这种思路很有意思,但我不得不承认,该机制设计还很不完善。如:最优的兑换上限、最优的兑换比例应该满足什么条件?等等。

论坛中高手如云,对该思路的论证或许可以当做智力体操来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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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11:00

在回复楼主之前,发现了一篇奇文,不妨转载一下,看看胡景北老师是如何看待经济问题的。

本文转自胡景北的个人主页,括号内为转载者的观点争鸣:

消除假币恐怖的有效方式是禁止使用验钞机

http://www.hujingbei.net/default.aspx

2009年1月16日

最近几年来,中国老百姓的一大恐怖心理是假人民币。现在临近过年,老百姓要比平日多花钱。可关于假人民币的真真假假传言却让人胆战心惊,生怕手中拿到的人民币是伪造的。连中国人民银行也提醒公众“春节将至,在此期间人民币流通量比较大,交易比较频繁,各种各样的假币极有可能趁机混水摸鱼,广大公众应多加小心。”

在政府严厉打击假币犯罪行为时,公众确实是需要小心假币的。可是,小心必须适度。小心和提心吊胆是两回事。小心和恐怖心理更是两回事。然而,在我看来,我们社会已经陷入假币恐怖之中。我们仔细地提防所接到的每一张五十元、一百元的纸币。我们国家每一个收款处都架着验钞机。各种微型验钞机正在上市。我们对假人民币的小心已经到了恐怖的程度,远远超过我们对交通规则的小心、对防火防病的小心。  (是吗?)   

消除假币恐怖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大事。

要消除假币恐怖,我们需要清楚的是,只要有货币,就会有假币。1000年前假币就存在。但是,为什么比如1000年前、100年前、10年前我们中国人不担心假币呢?为什么过去假币没有造成社会性的恐怖心理呢?

(猫爪认为,因为1000年、100年前没有假币,只有劣币,10年前都下岗了,没钱可花,每张钱都细细看,而造假技术也不够先进。^_^)

我们还需要清楚的是,全世界不是人民币才有假币。全世界所有主要货币都有假币。就今天的世界来说,美元是受假币危害最烈的货币。市面上流通的每一万张美元纸币就有2张是假的。几年前诞生的欧元也深受假币之害,2008年上半年,每十万张欧元纸币就被发现有3张是假的。由于人民币纸币还不能国际通用,人民币的假币率应当大大低于美元、欧元(具体数据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可作为公众的我们有权利知道这样的数据),可是,为什么美国、德国、法国的老百姓不担心假币呢?为什么假币没有在那里造成社会性恐怖呢?或者,为什么我们中国人拿到美元、欧元不担心是假币呢?

我认为,中国人过去不担心假币的重要原因是不用验钞机(1000年前?);美国、德国和全世界普通老百姓人不担心美元、欧元假币的原因,是那些国家禁止使用验钞机,是那些国家的政府包括发行货币的中央或者私人银行反复告诉老百姓他们手上的纸币、硬币是可靠的真币。美国如此,德国如此,连香港也如此。对全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老百姓来说,手中的货币自然是真的,所以,中国老百姓完全有理由抱怨,为什么手中的人民币就不自然是真的,为什么要担心假币。

货币是什么?货币是老百姓对发行货币的政府(包括中央银行)的信任。一个人有权利认为自己接到的一张初看上去正常的人民币是真币;他不需要思考其真伪、也不必要思考其真伪。他为什么放心地毫不思考地接过那张人民币?就是因为他相信卖给他商品的人会像他一样毫不思考地接过这张人民币。卖商品的人为什么也毫不思考?就是因为他相信接受他存现金的银行会毫不思考地拿过这张人民币。商业银行为什么毫不思考地拿过那张人民币?就是因为它相信发人民币的中国人民银行即我们的政府会毫不思考地回收这张人民币。所以,相信自己手上的货币是真的,就是相信政府会回收(而不是没收)这张人民币,相信政府才有资格生产出来的实物产品----人民币纸币和硬币没有质量问题,相信政府有能力保证流通中的货币是真币。反过来说,如果到了普通老百姓担心每天接到的人民币是假币,老百姓又怎么能信任政府,怎么能够相信政府的信誉和能力?(呵呵,好逻辑。)

相信自己接到的货币是真的,不但是老百姓对政府信任的表现,而且是一个民族内普通人之间相互信任的表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本来是一个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当我们民族从乡村社会走向现代城市社会时,人与人的信任就应当超出家族、村庄、朋友的范围而发展为对一般人的信任,我们的民族才可能稳定发展。可是,如果我们对给我们钱的每一个人都抱着会给我们假币的高度警惕性,那么,我们民族内部的信任是无法建立起来的。在毛泽东政府时期,我们对每一个有收音机的人都抱着高度警惕,注意他是否收听敌台(那时候,美国之音、BBC都属于敌台,收听属于反革命罪行)。现在,我们对每一个付钱的人都抱着高度警惕,注意他是否付出假币。由于货币的使用范围不但比收音机广泛得多,而且对任何人来说,货币的使用还是每日不可缺少的,所以,对货币真假的不信任给我们民族造成的伤害,会远远超过对他人是否偷听敌台的怀疑给我们民族带来的伤害。(呵呵,好逻辑。)

我们的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恢复老百姓对手中货币是真币的信心。我所建议的第一条措施就是政府宣布市面上流通的货币全是或几乎全是真币(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让老百姓相信手中拿到的货币是真币,在过年时放心用钱和拿钱;第二条措施就是禁止验钞机,禁止在市场买卖中使用验钞机,禁止银行使用验钞机,禁止在一切公共场合使用验钞机。一个普通老百姓,普通农民初看上去没有感到破绽的货币,即使它确是假币,商场也得收,银行也得收:商场、银行、个人没有必要去仔细推敲或者用验钞机去检验。第三条措施是政府宣布承受假币损失。(此处由转载者分段,以强调上述观点。)

不管政府如何严厉打击制售假币,总是有假币进入商场流通,总是有无辜的老百姓接到假币。但是,这样的假币不会多。一年进入流通的假币价值远远低于犯罪者制作的数量。新闻报道中的发现多少亿假币的制作点,也许在捣毁前用出的假币还不到一、两百张。一年里能够进入流通的人民币假币的票面值,可能不会超过政府当年印刷真币的价值万分之一,不会超过我国财政一年用于公款吃喝的百分之一(具体数据需要政府提供给公众)。政府承受这样的损失完全谈不上伤筋动骨。可要普通老百姓承受损失,落实到一个不幸的老百姓头上,一张100元纸币就是他一个月收入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还不算他为此承受的的心理伤痛和时间损失。所以,一个体贴民间疾苦的政府应当理解不幸的尤其收入低下的老百姓的苦衷,把现在由老百姓承担的假币损失接过去。(好逻辑。)

禁止验钞机,政府接过损失,老百姓不再推敲手中货币的真假,会不会造成假币的泛滥?不会。我的理由很简单。第一,全世界那么多国家都如此做了,他们那里没有假币泛滥。如果中国这么做就出现人民币假币就会泛滥,那一定是中国出了别的问题(和茅老的“假如别人不卖给我们,一定是我们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真是绝配),而非禁止验钞机的原因。第二,假币损失要老百姓承担,打击假币就不会有力,因为有权力、有能力又有责任打击假币的政府反而没有积极性去打击假币犯罪,同时验钞机产业还会增加国家的GDP。反之,如果损失由政府承担,假币相当于犯罪分子代政府印钱,也就是从政府手里抢钱,政府也才有动力去运用自己的权力和能力去打击假币犯罪,假币自然不可能泛滥。

最后,我还想指出的是,假币造成的社会恐怖心理,是导致专制统治的源泉之一。(我想这才是胡老师想说的吧,呵呵。)民主政治通过竞选,顺应老百姓摆脱假币恐怖要求的候选人容易当选,假币恐怖容易消除。专制统治用绝对的极权也能够消除公众的假币恐怖心理,取得老百姓的拥护。但是,在老百姓不了解拥护一项措施和效忠一个执政者之间的区别之前,专制者完全可能利用老百姓的拥护而实施强迫全体人民效忠于专制者一人的极权恐怖。我们中华民族已经有过毛泽东专制的惨痛教训,今天,我们民族中明智的政治家、银行家,关心我们民族命运的每个人,应当想到防微杜渐,应当努力消除造成大众性恐怖心理的因素。这里,禁止使用验钞机和政府承受损失是彻底消除假币恐怖的一种方式。相反,用验钞机升级的方式和犯罪分子比赛技术,失败者始终是无辜的老百姓,因为他们不但受到金钱损失,而且还受到假币恐怖的折磨,而假币恐怖在我们国家造成的社会和民族心理后果更难以预料。 

“夜话”2009年第2期,2009年1月16日

(胡老师到最后也没告诉我们,西方国家的人民,到底是否可以去银行直接兑换真钞?

我也不知道,所以查了一下,只发现了这么一篇文章:

各国防假钞有妙招 美国人收假钞可保险索赔

http://info.printing.hc360.com/2009/01/14103092738.shtml

所以,我就想当然的认为,看来至少美国——自由、民选、现代化的美国,

仍然没有使用这种兑换机制,来解决假钞问题,以显示“负责任”的政府形象。)

[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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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16:00
同意,不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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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22: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8:50:00的发言:

您和转帖的文章都是有同样的思路问题:非此即彼的假设。

即,不知道是假钞时,就没有一个人知道,一旦知道了,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能无成本的辨别出来。

如果现实是这样的,又怎么会出现假钞的问题呢?

的确,有了那个强假设,假币是不可能流通了。但是,因某种面值的假币成为公共信息之前的“受害者”的损失却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受害者中可能很多是贫困者,所以,采取这种办法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他们的损失。同时,要获得关于假币犯罪的信息也必须采取一些激励机制,否则,受害者可能也没有积极性去主动提供信息了。注意:此时的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已经使得受害者不可能把假币用出去了。

呵呵,您的上面那句话(加粗的)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或者您想表达这样一种情况:

本来是大多数人无法鉴别的假钞,在公布号码之后,变得每个人都能鉴别了?

换言之,您的模型里,分为两个“时期”?

如此说来,您能保证所有的假钞都是这样吗?

或者您希望银行只兑换HD开头的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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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26: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8:50:00的发言:

我说的第二段当然不是说有意识获得假钞的人会趋向于兑换,因为兑换过程的有条件性和两类成本约束。

哪些是假币成为公共信息是有一个过程的,而在成为公共信息之前受害已经发生。假币问题不仅仅是使哪些是假币尽快成为公共信息,而且还有一个对受害者的态度问题和抓住犯罪分子的问题。

那就是说,您仍然认为,受害者会比故意获取者更加有动力去银行兑换有折扣的现金啦?

那您能否正面回答一下我在23楼的分析呢?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8 10:35:00的发言:

我不是说这篇文章的证据不足,而是说您在11楼的,“谁有动力去以假换真”的思路好像正好反了。

您似乎认为,被害者会更有动力去兑换,而故意获取者却不愿去(不敢去)兑换?

我认为这个思路是错误的。

“被害者”的身份,意味着两件事:

1、被害者付出了相当于假钞面值的劳动或者商品(或者真钞);

2、之所以被害者未能发现纸币的真假,说明纸币的质量相当好,它完全有可能再被使用出去。 

这时候,作为一个成本已经“沉淀”的理性人,他是会选择“折扣”呢?还是会选择使用?

与之相反,有意识的获得假钞的犯罪者(不是指制作者),也意味着两件事: 

1、他仅付出了大大低于假钞面值的劳动或者商品(或者真钞),至少肯定低于的面值一半; 

2、就算假钞的质量再好,能否被使用出去的风险依然存在。 

剩下的不用我说了吧?

看来还需要多说两句,以免您再次误会我的意思:

相对于受害者,主动获取假钞者有无可比拟的“成本优势”,

换句话说,受害者无法接受一个有折扣的解决方案,

(如果是全额兑换,倒是还可以接受,也不用像胡景北老师说的这么严重,换就好了,

每人每年可换100元,只是影响信用记录而已——此人对待现金不小心。^_^)

而主动获取者却可以接受这个折扣。

这样必然导致大部分受害者偏好于再次使用假钞,除非这张假钞的制作水平极低。

(也许楼主会以“有意使用假钞是违法行为”来改变受害者的预期,但是您如何判别“有意使用”?)

而主动获取者则会接受这个折扣,当然实际上,他同样偏好使用假钞,

但是相对于有风险的使用假钞,(一次使用数张假钞,很容易被人发现。)也许无风险的折扣更受欢迎?

(楼主可能又会说“和银行打交道很危险”,呵呵,还是那句话,你怎么证明我是“有意”的?

让我说出来源?银行提款机取,我确实去过那个自动取款机,不信看看录像。)

不过我倒是相信,这样会抓到很多更换假钞挣钱的不够谨慎的小鬼,只是不知道这样一来,

究竟是更好的解决了假钞问题,还是为未成年人犯罪推波助澜。

[em07][em07][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8 21:41: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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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36:00
胡教授是我非常敬重的经济学家之一。
非常赞同胡教授的“政府接过损失”的观点,但对“禁止使用验钞机”持保留态度,因为禁止使用验钞机是对人们正当权利的侵犯(人们有拒绝使用假钞的权利),这一主张也与胡教授一贯持有的自由主义立场相悖。
虽然恐惧是专制统治得以维持的心理基础,但“假币造成的社会恐怖心理,是导致专制统治的源泉之一”似乎有些牵强,因为假币并不是心理恐惧的必要条件。
另外,必须说明的是,虽然胡教授的奇文较该文早一天发表,但该文的作者此前的确未读过胡教授的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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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55: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8 21:2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8:50:00的发言:

您和转帖的文章都是有同样的思路问题:非此即彼的假设。

即,不知道是假钞时,就没有一个人知道,一旦知道了,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能无成本的辨别出来。

如果现实是这样的,又怎么会出现假钞的问题呢?

的确,有了那个强假设,假币是不可能流通了。但是,因某种面值的假币成为公共信息之前的“受害者”的损失却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受害者中可能很多是贫困者,所以,采取这种办法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他们的损失。同时,要获得关于假币犯罪的信息也必须采取一些激励机制,否则,受害者可能也没有积极性去主动提供信息了。注意:此时的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已经使得受害者不可能把假币用出去了。

呵呵,您的上面那句话(加粗的)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或者您想表达这样一种情况:

本来是大多数人无法鉴别的假钞,在公布号码之后,变得每个人都能鉴别了?

换言之,您的模型里,分为两个“时期”?

如此说来,您能保证所有的假钞都是这样吗?

或者您希望银行只兑换HD开头的假钞?

[em01][em01][em01]

是的,可以把这篇小文的模型分为两期:哪些是假币成为公共信息前、后。因为没有这个假定,受害者要么根本就不会存在,要么可能由受害者变成恶意使用者了。

不能保证。不同的假钞被证实肯定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存在导致了“受害”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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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1:58: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21:36:00的发言:


胡教授是我非常敬重的经济学家之一。
非常赞同胡教授的“政府接过损失”的观点,但对“禁止使用验钞机”持保留态度,因为禁止使用验钞机是对人们正当权利的侵犯(人们有拒绝使用假钞的权利),这一主张也与胡教授一贯持有的自由主义立场相悖。
虽然恐惧是专制统治得以维持的心理基础,但“假币造成的社会恐怖心理,是导致专制统治的源泉之一”似乎有些牵强,因为假币并不是心理恐惧的必要条件。
另外,必须说明的是,虽然胡教授的奇文较该文早一天发表,但该文的作者此前的确未读过胡教授的这篇文章。

我对胡老师了解不多,不过看过他以前在经济研究上的文章,水平很高。

但是很久了,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不过在相信他的水平绝不是他在此文中表现出来的水平这一点上,我和您是一样的。

我们都明白,胡老师的醉翁之意,不在“假钞”和“验钞机”。

可问题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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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2:01:00

欧盟多国都做欧元议会出台法案

欧盟国家也是假钞的受害者,而且由于欧元在不同国家制作,很难保证质量和检查,而伪造者利用这一疏漏,仅在2004年,法国警方就查出10欧和20欧的假币180万,在西班牙也查获了超过250万欧元的假钞。

2007年,法国议会提出有关假币的新法案,其原因也是由于2004年造假案肆虐。该法案将对海关管理,加强处理假币执法力度,增加货币专业人员培训,对于举报人员的奖励,等等,打击对造伪和发行伪币的团伙和个人。

专家建议美国保险赔假钞

世界上肯定没有人喜欢收到假钞,可是造假分子存在,这种危险就会时有发生。为此,美国反假钞专家给出了解决方法,把可能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专家认为,收到假钞中最不愉快的一种,莫过于从银行的提款机中取出的。这个时候不要慌张和气愤,首先最好把有怀疑的钱与真钱做一下对比,这是普通人能够使用的最简便的方法。如果检查后依然有怀疑,那么你可能真的“中招”了。要记住,不要用“花出去”的方式来解决,明知故“用”就要担法律责任。所以一旦从提款机拿到了假钞,要立即与该银行联系,并通知执法部门。一般情况下,美国的银行会弥补顾客的损失。但是法律部门也说,这样做只是银行向顾客示好的表示。

当事人还可以查一下自己的租房或居家保险条款,这些保险公司的政策中,基本都有反假钞条例,给予顾客理赔。这种保险凡是租房或有房子的人买的保险都有。有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保护,可以有效降低民众对假钞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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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2:11:00

不同意政府接过损失看法。要收这一笔烂账,对于财力雄厚的政府而言很简单,但这是样的后果呢?第一,如果按照楼主做法,势必有不法分子代理洗钱,他们会采多级,交叉的方式委托代理人,这样就很难查出谁是真正的钱主。第二,按照胡老师的说法,国人都知道的假币可以变真币,我猜测,会有一个巨大的“生产-洗钱-代理洗钱-直接换钱”的产业链应运而生。千万别低估国人的投机心态。其次,我认为在楼主提出的情况下,既然造假币的人敢造假币,为什么在换假币上就不敢呢?难道他们受的风险会低一些?这方面我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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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2:11: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8 21:2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18:50:00的发言:

我说的第二段当然不是说有意识获得假钞的人会趋向于兑换,因为兑换过程的有条件性和两类成本约束。

哪些是假币成为公共信息是有一个过程的,而在成为公共信息之前受害已经发生。假币问题不仅仅是使哪些是假币尽快成为公共信息,而且还有一个对受害者的态度问题和抓住犯罪分子的问题。

那就是说,您仍然认为,受害者会比故意获取者更加有动力去银行兑换有折扣的现金啦?

那您能否正面回答一下我在23楼的分析呢?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8 10:35:00的发言:

我不是说这篇文章的证据不足,而是说您在11楼的,“谁有动力去以假换真”的思路好像正好反了。

您似乎认为,被害者会更有动力去兑换,而故意获取者却不愿去(不敢去)兑换?

我认为这个思路是错误的。

“被害者”的身份,意味着两件事:

1、被害者付出了相当于假钞面值的劳动或者商品(或者真钞);

2、之所以被害者未能发现纸币的真假,说明纸币的质量相当好,它完全有可能再被使用出去。 

这时候,作为一个成本已经“沉淀”的理性人,他是会选择“折扣”呢?还是会选择使用?

与之相反,有意识的获得假钞的犯罪者(不是指制作者),也意味着两件事: 

1、他仅付出了大大低于假钞面值的劳动或者商品(或者真钞),至少肯定低于的面值一半; 

2、就算假钞的质量再好,能否被使用出去的风险依然存在。 

剩下的不用我说了吧?

看来还需要多说两句,以免您再次误会我的意思:

相对于受害者,主动获取假钞者有无可比拟的“成本优势”,

换句话说,受害者无法接受一个有折扣的解决方案,

(如果是全额兑换,倒是还可以接受,也不用像胡景北老师说的这么严重,换就好了,

每人每年可换100元,只是影响信用记录而已——此人对待现金不小心。^_^)

而主动获取者却可以接受这个折扣。

这样必然导致大部分受害者偏好于再次使用假钞,除非这张假钞的制作水平极低。

(也许楼主会以“有意使用假钞是违法行为”来改变受害者的预期,但是您如何判别“有意使用”?)

而主动获取者则会接受这个折扣,当然实际上,他同样偏好使用假钞,

但是相对于有风险的使用假钞,(一次使用数张假钞,很容易被人发现。)也许无风险的折扣更受欢迎?

(楼主可能又会说“和银行打交道很危险”,呵呵,还是那句话,你怎么证明我是“有意”的?

让我说出来源?银行提款机取,我确实去过那个自动取款机,不信看看录像。)

不过我倒是相信,这样会抓到很多更换假钞挣钱的不够谨慎的小鬼,只是不知道这样一来,

究竟是更好的解决了假钞问题,还是为未成年人犯罪推波助澜。

[em07][em07][em07]


版主的问题很尖锐啊。不过,在这篇小文中,有两个很关键的限定语:“有条件”和“限额”。并且,恶意使用假钞者也不可能免费获得假钞,否则制造假钞者就没有收益可言了;恶意使用假钞者也不可能免费从受害者手中获得假钞。所以,恶意使用假钞者的收益是非常有限的,而如果假定被发现的概率很高,那么,收益与成本自然就很难成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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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 22:30:00
以下是引用sinkcheer在2009-1-18 22:11:00的发言:

不同意政府接过损失看法。要收这一笔烂账,对于财力雄厚的政府而言很简单,但这是样的后果呢?第一,如果按照楼主做法,势必有不法分子代理洗钱,他们会采多级,交叉的方式委托代理人,这样就很难查出谁是真正的钱主。第二,按照胡老师的说法,国人都知道的假币可以变真币,我猜测,会有一个巨大的“生产-洗钱-代理洗钱-直接换钱”的产业链应运而生。千万别低估国人的投机心态。其次,我认为在楼主提出的情况下,既然造假币的人敢造假币,为什么在换假币上就不敢呢?难道他们受的风险会低一些?这方面我真不了解。

代理人也是经济人,也会进行成本收益比较的。而收益由于有着兑换上限等约束(见前面的讨论),代理人通过兑换来获取收益肯定是非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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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9 12:49: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22:11:00的发言:

版主的问题很尖锐啊。不过,在这篇小文中,有两个很关键的限定语:“有条件”和“限额”。并且,恶意使用假钞者也不可能免费获得假钞,否则制造假钞者就没有收益可言了;恶意使用假钞者也不可能免费从受害者手中获得假钞。所以,恶意使用假钞者的收益是非常有限的,而如果假定被发现的概率很高,那么,收益与成本自然就很难成比例了。

您还是在回避关键问题:

我当然知道,恶意使用者也有成本,

但绝对不可能超过受害者付出的成本;

我也知道,有条件和限额,会使一次大量兑换不可能,

但是就是没有限额,难道会有人傻到一次大量兑换吗?

还有一点,

您的逻辑里面,这种“制度调整”两个主要的目的是“帮助受害者”和“获得打击罪犯的信息”。

但是很显然,前者是做不到的(受害者不如直接使用假钞来的方便),除非全额兑换,

那么后者能否做到呢?

我说过了,会抓到很多试图赚钱的人,但是客观上也能获得不少的信息来源,

只是在考虑了这种“信息来源”的收益和代价之后,您还认为这样的制度调整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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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9 12:57:00

此外,我们还会很自然的想到,这里有一个逆向选择的非常好的案例。

一旦打折兑换(折扣率为a,假币直接收缴意味着a=1),就会出现这样的行为筛选:

越是仿真的程度低(一看就是假币的那种)的假币,持有人越有动力去兑换。

这样会造成一种情况,即真正高水平的造假者,集团化的犯罪,越不容易被人发觉。

而全额兑换(a=0)意味着,就是再真的假币,也会被主动交到银行。

因此,倒不如由商业银行办理假币保险业务,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样就相当于“全额兑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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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9 18:30:00
到银行办理业务发现的假币,按法律规定,是要没收的。这个环节上,是良币驱逐劣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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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9 22:01:00
哈哈哈哈,那么不就会出现假钞市场了么,20元真币换100元假币,再去银行换真币,都发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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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05:03: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9 12:49: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18 22:11:00的发言:

版主的问题很尖锐啊。不过,在这篇小文中,有两个很关键的限定语:“有条件”和“限额”。并且,恶意使用假钞者也不可能免费获得假钞,否则制造假钞者就没有收益可言了;恶意使用假钞者也不可能免费从受害者手中获得假钞。所以,恶意使用假钞者的收益是非常有限的,而如果假定被发现的概率很高,那么,收益与成本自然就很难成比例了。

您还是在回避关键问题:

我当然知道,恶意使用者也有成本,

但绝对不可能超过受害者付出的成本;
 

我也知道,有条件和限额,会使一次大量兑换不可能,

但是就是没有限额,难道会有人傻到一次大量兑换吗?

还有一点,

您的逻辑里面,这种“制度调整”两个主要的目的是“帮助受害者”和“获得打击罪犯的信息”。

但是很显然,前者是做不到的(受害者不如直接使用假钞来的方便),除非全额兑换,

那么后者能否做到呢?

我说过了,会抓到很多试图赚钱的人,但是客观上也能获得不少的信息来源,

只是在考虑了这种“信息来源”的收益和代价之后,您还认为这样的制度调整是合理的吗?

在我们前面的讨论中,我已经强调过“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如HD打头的百元钞票是假钞。因此,而已使用者是无法把假钞用出去的。

现在的问题是:谁有积极性去相应的机构(可能是银行,这取决于政府的规定)去兑换假钞?这显然取决于持有者做成本收益分析(两类兑换者的成本是不同的),同时还要考虑货币的边际效用问题。

当然,作为一种机制设计,这篇小文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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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05:07: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9-1-19 18:30:00的发言:
到银行办理业务发现的假币,按法律规定,是要没收的。这个环节上,是良币驱逐劣币的。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中国,法律在权力面前是一个尴尬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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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05:09:00
以下是引用数量经济在2009-1-19 22:01:00的发言:
哈哈哈哈,那么不就会出现假钞市场了么,20元真币换100元假币,再去银行换真币,都发财啦。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讨论过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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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13:24: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20 5:03:00的发言:

在我们前面的讨论中,我已经强调过“哪些是假币已经是公共信息”,如HD打头的百元钞票是假钞。因此,而已使用者是无法把假钞用出去的。

现在的问题是:谁有积极性去相应的机构(可能是银行,这取决于政府的规定)去兑换假钞?这显然取决于持有者做成本收益分析(两类兑换者的成本是不同的),同时还要考虑货币的边际效用问题。

那就是说,您把“伪钞”限制为“此次HD打头的百元伪钞”?而非“全部假钞”?

如果这样,谁有积极性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会去兑换的,除了没看过这个消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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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13:26:00
以下是引用aneccentric在2009-1-20 5:0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9-1-19 18:30:00的发言:
到银行办理业务发现的假币,按法律规定,是要没收的。这个环节上,是良币驱逐劣币的。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中国,法律在权力面前是一个尴尬的小弟。

呵呵,在假钞处理这个问题上,在哪里都一样的。

就事论事,不必借题发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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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20:35:00
一般来说,
假钞影响货币政策的可能性不大
惩罚制造假钞的人的方式是逮捕而不是
让社会上人人自危
有趣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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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 21:37:00
以下是引用银月alone在2009-1-20 20:35:00的发言:一般来说,假钞影响货币政策的可能性不大

能影响货币政策,“假钞”就不是“假钞”了——肯定做得与“真钞”无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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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 12:49:00
一般来说,
就货币总量而言
假钞的数量相当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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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 13:07:00
这篇小文还只是提出了一种思路,还缺乏严格的论证。
感谢朋友们的参与和启发!预祝大家春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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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 16:04:00
以下是引用银月alone在2009-1-21 12:49:00的发言:一般来说,就货币总量而言,假钞的数量相当的少

(承前所言)如果“假钞”做得无法与“真钞”区别,印制假钞的人,有无限印制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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