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是以林地空间、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环境为依托,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林下种植、养殖、有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复合型生产经营活动,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1]。林下经济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探索出来的生态保护型林业经济发展之路,已成为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主流形式之一[2]。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有林果、林菌、林药、林禽、林菜、林花、林下休闲旅游等。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提高了林地利用率,拓宽了林业发展空间,扩大了资源培育,增加了林地产出效益,提升了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逐渐地避免了林地种植结构单一,生长周期长,经济效益缓慢等问题,逐步形成以短养长、循环、绿色的生态林业经济。玉溪市林下经济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文章通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促进玉溪市林下经济的良好发展提供借鉴。
1玉溪市资源概况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市辖8县1区,即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市行政驻地红塔区为云南省第三大城市,享有“滇中粮仓”和“云烟之乡”的美誉。玉溪市地处低纬度高原,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立体气候特征,玉溪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17.4~23.8℃之间,玉溪市降雨不多,年平均降雨量在670~2412mm之间。拥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3个高原湖泊,特别是抚仙湖已经成为玉溪旅游的名片。玉溪市自然植被类型多样,据调查资料,玉溪市境内有7个自然植被类型:温性针叶林植被,性针叶林植被,常绿阔叶林植被,落叶阔叶林植被,稀树灌木草丛植被,灌丛植被及竹林植被。其中,在哀牢山中上部,分布有大面积的、全球同纬度罕见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植被;在元江干热河谷地带,分布有国内具有独特地位的稀树灌木草丛植被。玉溪市林地面积103.72万hm2,占国土面积的69.2%;全市有林地面积81.29万hm2,占林地面积的76.4%;森林覆盖率为54.2%,森林蓄积4585.5万m3;根据玉溪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显示,扣除林地中禁止或限制开展经营性生产活动的Ⅰ、Ⅱ级林地56.61万hm2,仍有47.11万hm2林地可以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玉溪市动植物种类丰富,据《玉溪市林业志》记载,境内有高等植物226科,1081属,2394种;野生动物包括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类,数量超过500种;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达200种以上。
2玉溪市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
玉溪市地处山区,森林资源丰富,气候多样,有着发展林下经济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根据初步统计,2013年全市林下种植面积达15.86万hm2,林下养殖规模超过110万头(只),林下产品采集利用面积21.71万hm2,森林景观可利用面积达到15.59万hm2。
2.1林下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目前,玉溪市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有林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林下经济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完成也增加了林农参与林下经济活动中的机会,激发了林农的热情。根据调查,玉溪市已初步形成以林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生产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即“公司+基地+林农”、“专业合作社+林农”、“林农单户经营”。
2.2林下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现阶段,玉溪市林下经济发展的内容主要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森林景观利用。
2.2.1林下种植主要采用林———果、林———菌、林———菜、林———花、林———苗、林———香等发展模式。林———果模式主要品种有核桃、板栗、柑橘、芒果等,林———菌模式主要品种有牛肝菌、鸡油菌、块菌、鸡枞菌、干巴菌等,林—菜模式主要品种有香椿、刺老苞等;林—药模式品种很丰富,主要有重楼、天麻、三七、石斛、龙胆草、露水草、丹参、续断等;林—花模式主要种植食用玫瑰。截止2013年,全市林下种植面积达15.86万hm2。
2.2.2林下养殖林下养殖包括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林下家畜家禽养殖两种。据初步统计截止2013年,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养殖规模超过50万头(只);林下家畜家禽养殖规模超过60万头(只);林下养殖产品产量1.07万t,销售收入15400万元。目前,林下养殖的动物品种有梅花鹿、野猪、豪猪、竹鼠、香猪、穿山甲、原鸡、野兔等经济动物,还养殖有特种用途的动物,如猴子。典型模式有:通海县竹林下种植天麻,易门县、澄江县杉木林下养殖土鸡、野鸡、梅花鹿等;澄江县、通海县华山松林下养殖土鸡、孔雀、豪猪、野兔等。
2.2.3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业是发展林下经济的产业延伸[3],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主要有林果采摘加工、松脂采集加工、竹笋采集加工、野生菌采集加工、林下药材加工、野菜采集加工等。据初步统计,截止2013年,玉溪市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产量达21.09万t,产值232500万元。
2.2.4森林景观利用玉溪市境内森林景观资源丰富,玉溪市共有国家、省、市、县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21个,总面积15.59万hm2,占国士总面积的10.2%,已建成林下经济庄园55处,林业特色产业基地超过15万hm2。玉溪市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具有优异的自然禀赋资源。主要依托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业特色产业基地、林下经济庄园和森林人家等为载体,充分挖掘利用类型多样的森林景观,开展森林生态观光、森林生态休闲度假、森林探险、森林科考科普等特色森林生态旅游。2013年,玉溪市森林生态旅游收入为31400万元。
3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3.1缺乏统筹规划玉溪市林下经济从规模、分布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看,林下种植、养殖虽然种类丰富,但由于缺乏统筹的规划,林下经济的经营基本以林农分户经营为主,规模化经营企业和专业化合作组织较少,规模化集约经营尚未形成。
3.2产业化进程低,规模化经营困难玉溪市林下经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下经济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增长,但发展中也呈现出资源分散、产业化进程低、经营管理及开发利用困难等特点,在发挥规模优势、满足市场批量需求、发挥有效的辐射带动等方面面临巨大困难。加之绝大多数林下经济经营企业起点较低,其生存发展属于资源依赖型,生产经营的产品单一、产品附加值低,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3.3科技支撑不足林下经济的开发利用、人工栽培繁育、加工技术等基础性研究工作虽有一定基础,但是科技支撑林下经济产业化发展尚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研究薄弱,研究程度不深;二是实用技术成果偏少,示范、推广工作滞后;三是良种基地建设数量不足,良种供应能力较低;四是新产品研发能力低,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专利、新技术、新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不强;五是科研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缺乏,产品开发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很少。
3.4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玉溪市涉及林下经济的企业共有200多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8户。省级龙头企业大多也缺乏高精深加工产品,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能力弱,对具有重要地理标志、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产品开发维护不够。尚未形成一批产品高关联度、较大生产规模、高附加值产品、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
3.5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滞后目前,玉溪市还没有建成专业的林下经济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或购销经营点等流通基础设施,林下经济产品的流通、交易等,采用的还较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而现代化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网上交易、订单期货等流通方式的交易手段还未建立,市场信息不畅通,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困难,林下经济的产业化发展面临较大困难。
3.6投入不足、支持力度不够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仅仅依赖于国家和省级财政每年投入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财政每年投入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限,投入不足,尚未有效引导民营和社会资金进入林下经济。组织机构不健全,主管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部门是市林业局林产工业站,全市只有新平、华宁两县林业局有林产工业站,导致林下经济发展组织管理、沟通协调不畅。
4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措施
4.1完善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根据玉溪市的资源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制定林下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方向和规模。重点发展以林药、林菌、林香为主的林下种植,林禽、林畜和野生动物驯养为主的林下养殖,适度开展林下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走一条适合玉溪市的林下经济发展之路。
4.2培育龙头企业,抓好示范带动一方面,要对本地有经验和实力的林下经济企业、有潜力的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大户等加强培养、宣传,积极引导基地建设的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筑巢引凤,结合玉溪林下经济资源优势和产业化工业园区的建设,多渠道吸引资金和大型企业入驻,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走产业化发展之路,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格局。
4.3突出重点亮点,抓好科技支撑推进林下经济的发展,必须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延伸产业链,发展玉溪比较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和产品。抓好科技支撑,建设一批林下经济标准化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逐步提高林下种植、养殖和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各级林业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基层充分发挥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方面职能和作用。
4.4加强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培育流通主体,以龙头企业、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为主,发展涵盖林下经济各产业协会、运销专业户、中介流通组织、城镇职业零售商贩以及季节性、临时性村民运销队伍,积极培育形成层次、类型、形式多样的林下经济产品流通主体。创新现代流通方式,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合约订单等业态,积极发展保鲜技术和冷链物流促进新鲜林下产品流通。
4.5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产业发展中优先对林下经济项目进行扶持。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示范点的建设以及宣传推广、技术支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下经济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增加投入。按照分级负责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