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价值这个名词的使用容易造成误解:一种有别于劳动价值、使用价值之外的第三种价值。简单地说,它只是使用价值的示值(也可称其为市值、价格),而不是一种“实体”价值;进一步地说,它还反映供求关系。使用价值是交换的必要条件,但有使用价值不一定交换。交换价值由使用价值和交换这两个必要条件构成,交换又涉及供、需这两个必要条件。由乘法原理可得到:
价格=使用价值×(需求量/供应量)………………(3)
其中:价格表示付出,使用价值表示得到;需求量包括现实需求量和潜在需求量两种。
由(3)式可得价值规律:价格决定于使用价值和供需关系之乘积,其他因素的影响可通过使用价值或供需关系体现。价格市场决定论抛弃了(3)式中的“使用价值”因子,仅仅在研究“需求量/供应量”因子。
引入货币的价格后,(3)式变为:价格=使用价值×(需求量/供应量)/货币价格,从而与金融学发生联系。
由(3)变形可得到:
价格×供应量=使用价值×需求量………………(4)
称此为供需平衡关系式,供应量与需求量不相等的矛盾由价格及使用价值进行平衡,如同杠杆原理,臂不等则调整配重使之平衡。供需比相当于不等臂天平的臂比例,使用价值是被测量,通过调整价格实现天平平衡,从而实现使用价值的测量:价值=价格×(供应量/需求量)。
有人提出此等式存在量纲不一致问题。回答如下:价格是交换比例,所以无量纲;使用价值是事物的属性满足人类需求,可表示为事物属性值/人类对属于属性的期望值,因此使用价值也为一个无量纲的量,所以价格和使用价值量纲一致。
供需平衡为一个动态平衡,在近平衡态符合勒沙特列平衡原理:在一个平衡体系中,若改变影响平衡的一个条件,平衡总是要向能够减弱这种改变的方向移动;在远离平衡态形成正反馈:资源接近穷尽时,价格越来越高,价格越高越挖掘资源使资源越少,形成恶性循环,直至崩溃。在近平衡态由市场调节,在远离平衡态,需要ZF通过行政权力进行干预,避免经济危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