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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有西人者试译《论语》,至《雍也》篇忽难以为继。其文曰:“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无厌之!天厌之!’” 于“天厌之”,西人旬月踟蹰,终不能译。

      
越数日,其偶遇一工友,欲以请教。不料工友不识《论语》,忿然作色曰,“God damn it! I don't know. God damn it!" 西人闻之,茅塞顿开,喜不自胜,乃视“God damn it" 为“天厌之”终极妙译也!

   
       宋人陆放翁有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文采华章,固属难能。欲求上品佳作,纵有妙手,而无外力以相之,亦难至也,译事莫不如此。西人精于汉语,于“天厌之”却纠结不已,不能不以为怪也。然自古微言大义,汉文长于简约,英文尚以精确,译汉文入英文,又求译文简明如初,乃大难也。此必辅以灵感等外力方可达之。然灵感之事,岂朝夕可得哉?若非工友以灵感相赐,西人未必能得如此妙译也。
   
       尔等或有言曰,夫子者,古之至圣也,何以言“god damn it”此等粗俗之语?岂非异乎其平素语气乎?此言然矣!然彼时夫子已为南子所迷,怎奈心思为子路说破,其一时不悦,口中发誓,亦非不可能之事,故曰此译未必不可也。
   

       前辈学人张其春尝曰,“风格者,表现之艺术也。以狭义论,风格乃个性之流露:如庄子孤僻高傲,故其言远敖超诣;屈原忠爱缠绵,故其文哀感顽艳。正如法籍博物家布丰所言,‘Le style, c’est l’homme’,谓之曰“文如其人”;以广义论,风格亦随时代而迁,或如汉赋华衍,唐诗豪放,宋词新奇,元曲绮丽,如此云云。”张氏所言,皆是正论。个性不同,风格必存异焉。是故动笔之前,译者须将原作者之生平、背景、思想,情感诸因素经营反复,待及心领神会,方可切其风格也。于文学翻译,或如唐诗宋词,必先考其风格,了悟于心,始可开译,非作如是观,但徒然耗时也。
   

       风格之谓,以译事论之,其包罗甚广,有如题材、用字、表达、色彩诸类,是以译文欲求原作风格之再现,实非易事。《文心雕龙》有云,“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翦,颇累有美,亦各有美,风格存焉。”此虽以言辞论之,若置以译事,亦无不可。于原作之形式,译者不可过于专注,凡可辅以想象与创造诸因素者,则可尽数用之,以传其美或切风格耳。
   

      《念奴娇·昆仑》有云,“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于三类“一截”者,其风格何以译?钱锺书曾译之为“/a piece to Europe/a piece to America/ a piece in the Orient/。钱氏译文,传其形似,切其风格,是为妙译也。然如上文所述,“各具所美,风格存焉。”且观许渊冲译文:/I'd give to Europe your crest/ And to America your breast/ And leave in the Orient the rest/。许氏译法,颇为独特。以“crest”译山之顶,“breast”译其腰,余部则以“the rest”传译。三类“一截”未取直译之法,与原文形式亦相去甚远,然因其喻山于人,生动传神,美感跃乎纸上,大有昆仑山立于眼前之状。由此观之,许译亦切原文风格也。
   

        故曰:译者风格不同,译文必存异焉;纵译文如何渊雅,若与原文风格相去甚远,亦不失为败笔也。译事之要,必以切乎风格为上。一言以蔽之,惟切风格,方得妙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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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 15:56:04
很有意思的一篇文章。
另外,是孔子见过南子后,子路才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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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 17:20:39
偽聖.6.0 发表于 2015-12-1 15:56
很有意思的一篇文章。
另外,是孔子见过南子后,子路才不高兴的。
多谢指教,长见识了,已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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