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知识的“真”、“信”和“有效”:
以往说“真理”,常常是指绝对的真;形成信仰,也近乎“绝对”的意义上。知识,具有这样的真吗?“信”是这样子吗?
哲学、社会学的知识及其理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产生的影响、及所处的地位常常会发生从天上到地下的那种变化,就是从对它的“真”的深信,到存疑,甚至到否定它的理论。而与之相关的信仰也常常会伴随着一起变迁。社会学的知识及其影响何以会发生如此巨大差异的变化?
那是因为有很多的内容混同在一起,混淆的影响,使这方面的内容在另一个方面产生作用;本当在此领域评判的,而错去到它领域来认知。所以应当把知识当中所包含的指标分开来,做到一定程度的清晰的来认知。
所以我们把社会学的知识的标准拆解开为“真”、“信”和“有效”,是为了清晰地理解其各个方面的意义,并能合起来得出较综合的结论。
我们来解释“真”、“信”以及“有效”。
真:知识的真。
信:信仰、可信的程度、知识的可信度等。
有效:知识与实践的关系,应用于实践的有效程度。
知识的真,有着极不相同的程度。科学的真,人们较相信,即是认为真的程度较高。而哲学、社会学知识的真,就没有那样高的程度。但是过去的人们相信哲学真能达到绝对的“真”。
信:哲学、社会学的知识能构成信仰,有的时候还能达到狂热的程度。
如没有那种程度,尚不能称为信仰,我们就说知识的可信度。比如:“我不太相信抽象化的知识,因为没法验证和检验。”而通常的情况下,有着一定影响的知识,就会在你的认识中引起一定程度的可信。
对于知识的真,在多数的哲学体系中,哲学思辨、推衍的就是这个“真”;批评、反对别人的学说,也是为了这个“真”。
科学中的“真”是个较确定的东西。真的程度、它的真确度,一般来说有多高就是多高。例如某种抗生素能杀灭80﹪的微生物,而如果你在这个数量之外,你就会死。这是个玩笑,但是科学的真有多高就是多高,它自身的方法保证、验证、确定了这个“真”的程度。
但是对于哲学、社会学的知识的“真”就要复杂一些。
哲学有绝对的“真”,做为真理的属性之一,也构成信仰可足恃而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这样的真实际上是没有的。所以真理也只是真的程度的一种表述,如果你陷入了狂热的信仰,那一定是你混淆了一些东西而没有能分开。
所以哲学、社会学的知识也就是一定的“真”的程度。这些知识中经过一定的分类会更细致一些:形而上学、认识论等,是抽象化的知识,所以真的程度和可靠性要低;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的知识距离实际较近,抽象化的程度较差一些,它知识“真”的程度也更多了一些可靠,而且它能去实践中检验与验证。这又与知识的“有效”能相合在一起,而相参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