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9-2-15 23:44:00的发言:pupil:
==又犯傻了!错误太多了。
第一,公有制不是马克思提出的;马克思自己提出的“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自己没说明白,到现在还有大量分歧和争论呢。
第二,这里只是一个概念的问题不是对错的问题。
==什么东西叫“公有”,什么东西叫“私有”都已经有明确的概念体系,正如同,什么东西叫马,什么东西叫鹿,已经有明确的划分--而不能依着谁的想当然,把原来叫鹿的东西,重新定义为“马”--那就是指鹿为马了!!!!!!
第三,对马的认识,只是一种名称,一个概念而已,无论人们对这个东西有多少误解之处,它的概念都叫“马”!如果你自己要好好研究一番,把“马”这个概念,说成是鹿那种东西,那么,你就真的是“指鹿为马”了!!!!!
==光,不管人们对它的认识有多大的改变,他都叫光,能不能因为你研究了,你把它的名字换成“树”???不能!!!!
mkszyz:
唉,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批评你,光的名字是不变,但我们对光的认识却改变了,以前人们认为光是粒子,而后来认识到光是波,最后才认识到光是粒子也是波,这才真正认识了光的本质;同样你现在说公有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后来人们发现你的认识并不正确,人们认识到公有是这样的,也是那样的,这才认识了公有的本质。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可惜的是,你说:“以前光就是定义为粒子的,所以不可以定义为波,也不可以定义为又是粒子又是波,这是不可以改变的,否则就违反了定义!”,呵呵,我还能说什么呢?你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呀。
第一,你需要说一说,你是在哪儿看到,公有制是马克思提出的,还是你自己蒙的???
第二,你需要说一说“以前光就是定义为粒子的,所以不可以定义为波,也不可以定义为又是粒子又是波,这是不可以改变的,否则就违反了定义!”==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我怎么没有找到自己在哪儿说了这句话呢?
光,的概念指的是什么是我们已经非常清楚的事物,正如同“鹿”的概念指的是什么东西。至于光是一种粒子,还是一种波,这是对光的“定义”吗???
==你又犯傻了,这是对一种明确的事物的本质的研究,这种研究发生之前,“光”指的是一种什么事物,已经有明确概念了,只不过人们对这种事物是“波”,还是“粒子”,有不同认识而已。
==光是一种粒子,如果说“鹿”是一种“动物”一样,是一种基本判断,但这绝对不是“定义”!粒子多了,波也多了,说光是一种“粒子”,是人们对“光”的定义???
==你错就错在,看到了“是”,就当成了定义!
====别躲了,也该轮到我来问你了:
请回答,前面的“第一”和“第二”两个问题!
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呢!
比如说,我对集体的解释是把集体说成了空的,那么,你解释一下集体是什么吧,看看你的解释是如何的“不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6 9:51:5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