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版主的号召,出一个关于中国政治制度方面的讨论题,但可以用制度经济学进行很有效的分析。
中国历史上一向有“太监弄权、家奴作乱”之说。到了当代的政治生活中,这太监和家奴的角色,有很大一部分职能转由一种叫领导秘书的人承担。领导秘书从何而来,我不知道,但现实政治生活中秘书确实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很多领导人所犯下的错误,都秘书相关。
秘书一方面属于领导人的专用,一个人一旦当上了秘书,在政治派别上就很难有选择的余地。领导人的很多私人信息,也由秘书尽知。由此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和相互利用的关系。所以,领导人退出之前,一般情况下会给自己的秘书安排一个很好的位置。
同时秘书可以凭借自己的工作之便,轻易形成一种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可以为他们构造一种与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以前为宦官)相抗衡。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领导干部经过我党多年的教育和磨练,政治上很过关,不会轻易犯错误。但是,秘书却很年轻,他们一般也都是有很高能力和素质的人,很善于使用领导和自己手上的权力,而且经不起经济诱惑,私自为领导办一些不宜办的事。时间长了,秘书邦就成了暗中引领中国走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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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能需要考虑两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在一个统治型国家,统治者需要秘书。增强统治者的统治能力,降低统治成本和增加统治收益,应该是统治者考虑的因素。
二是秘书拥有统治权的必然性。秘书的人力资本具有统治者的高度专用性,这种专用性让秘书获得了统治权。
这并不是秘书制度特有的.
秘书出身的官员,在整个官员的数量中,占的比例很小。
并不是只有秘书出身的官员,才会这样广织网络,拉帮结派。所有的官员都是这样:每个机构甚至部门的领导乃至普通成员都有自己的关系网络。
官员(包括政府普通职员)之间的网络,并不是因为领导秘书才存在:几个秘书,决不是形成这种官员网络的主要媒介。
结论:政治制度的许多弊端,往往是因为官员网络制度的存在;秘书制度只是其中小小的组成部分。因此,你的命题可以终结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3 6:05:11编辑过]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领导干部经过我党多年的教育和磨练,政治上很过关,不会轻易犯错误。但是,秘书却很年轻,他们一般也都是有很高能力和素质的人,很善于使用领导和自己手上的权力,而且经不起经济诱惑,私自为领导办一些不宜办的事。时间长了,秘书邦就成了暗中引领中国走向的人。”
这段话可以商讨一下。用一句俗语“官清书吏瘦,神灵庙祝肥”。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政治上很过关,秘书们也都捞不着好处了。
这个问题,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讲,是公权缺乏监督,导致太多的寻租机会,领导和秘书签定了一个隐性契约,共同寻租,秘书得到的,是租金切分的一小部分。领导为秘书铺路,秘书为领导保密,是一个合作的博弈均衡。
楼上所说并非没有道理,但是现实中的人都会经历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确实存在依靠买官当上领导,然后极度贪婪地寻租。这种人有了秘书之后,就成了铺路者,与秘书合谋共同寻租。
但是,更多的领导是由于制度上的缺失,一开始由秘书或其他人的帮助下,获取了小利,然后被套上“红楼”,陷入深渊而不能自拔的。这或许正是我们关注制度问题的原因吧。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很过关的,可以说没有过关或者不过关的人,只有过关或者不过关的制度。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秘书制度就是一个最不过关的制度,起到了可能与领导人合谋寻租的作用。
当然,既使在西方的民主政体下,如果私人秘书有本权当政,也容易演变成与领导人合谋寻租的结果。也就是说,中国这种秘书升迁和当政制度,危害最大。
金凤从合谋的角度讨论秘书问题,很有意义,奖励金凤金钱50,经验30。
那么,这种合谋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委托人——上级或人代会,是否可能设计一个机制防范这种合谋呢?
有啊!逮一个秘书,领导就下台!
不客气地说,你这典型的不是经济学思考方式。
提高惩罚,固然提高了腐败的成本,但是也意味着提高了监管的成本。不是么?以后谁还敢用秘书?秘书的腐败多大程度上或者是否每件事情都与领导有关?
技术地说,要实行有效的激励,必须将“充分统计量”写入激励契约内。那么,秘书的什么活动或表现是充分统计量呢?将无关变量写入契约,必然提高领导人的保险成本,因为使其收入的方差更大了。
合谋的条件,就是领导与秘书之间的博弈基本上算一个“囚徒困境式”的博弈,(合作,合作)、(合作,不合作)、(不合作,合作)、(不合作,不合作),但因为领导与秘书之间的这种博弈不止一次,所以与传统的“囚徒困境式”的博弈又有所不同!
分析以下:一次博弈的均衡结果和有限次博弈的结果应该都是:(合作,合作)
当然也有领导罢掉秘书,秘书背叛领导的情况,但这不是帕累托最优的!
不合谋,背叛的条件当然是,背叛的风险与收益之积大于背叛的成本,但由于领导的公权更大和寻租机会更多,所以领导换秘书比秘书背叛领导的要多!
现实是,领导换秘书现象很常见,但是被换的秘书通常也会得到领导的照顾与安排,秘书并无不满。另外,即使秘书犯错,领导及其身边的人也会极力保护,不会给予过重的处罚。我想,这可能是一种政治游戏规则。只有这样,每一位领导才能形成保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的政治联盟。
我的猜想是,这里可能存在一种政治的和惯例性的利益集团权利(或者说是产权)的保护制度问题。这种保护完全不同于私有产权的法律保护。
谢谢nie斑竹的奖励!说点不成熟的看法。我想减少或消除这种合谋,是有两个途径,一是法庭,二是监管。法庭的作用在于其惩罚的威慑作用,即领导人与秘书对被惩罚的概率、惩罚的损失以及腐败多得到收益的一个事前主观判断,会决定其机会主义行为的倾向。但是在我国,由于司法不独立以及其他种种因素,事实证明,这种机制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另外就象斑竹所说,提高了惩罚的力度,执行成本也可能过高,比如设立纪委、检察院,以及对腐败行为的调查取证等时间与货币成本。
第二种就是监管,是一个事前的预防机制,而对公权的监管机制如何设立,这个我也不熟悉。可能要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比如信息公开程度,或者设立类似于监事会那样的专门的机构,对政府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只是一个理论猜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对比其他国家的做法。但事实证明,人大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在中国,群众连人大代表是谁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他的思想倾向、职权履行状况,也不可能通过选票撤换没有履行好代理职能的人大代表。
我想还有第三条更有力的保障办法,但在中国行不通,就是选举,这是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如果以上两条都失效的话,在政党竞争中,选民用脚投票可以对不合格的执政党产生生存压力,类似于市场竞争可以淘汰不合格的企业、检验出最有效率的企业一样,生存威胁对于政党的表现是最有力的刺激。
我想从政治学角度来讲,中国的官员不是选举产生,那么这种公权力缺乏外部普遍监督的压力,它的权力释放是以领导个人为核心的.所以,在中国领导人有事关系重大,而西方国家,部门一把手可以空缺很长时间而不影响该部门施政.而秘书恰是这个权力释放过程中与外部的核心联系纽带,所以,在管理学上,秘书的角色处于关键管理结点.
从经济学角度看,没有公众监督压力的权力没有向外披露关键信息的义务,而这些信息确是十分稀缺和有价值的,但秘书知道,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在秘书和同一层次的非秘书型官员在职位竞争博弈中无疑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