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的理论自信心,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亮点”的阐释、宣传工作!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6-1-1 16:48
坚定的理论自信心,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亮点”的阐释、宣传工作!
【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 ...
何时才能克服、改掉这个“习惯”、“毛病”?
恕盼铁成钢直言:长期以来,似乎已经“养”成了一种很不好的“习惯”或者说就是“毛病”——一旦出现了某个新的名词、提法,哪怕是同一个意思只是换一下说法,就有人纷纷出来作为“亮点”来解读,而对不再提及的“老的提法”,那些“亮点”的解读者们却什么也不说,不知道是真没发现还是假装没看出来。
1993110 发表于 2016-1-4 01:51
什么叫按劳分配?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63461
醒醒吧!那些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
那些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人们.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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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那些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那些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人们。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的“灵魂”。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品格。
如果说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就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是以往在认识上的偏差,那么,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早已为我们 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认识从以往的偏差中进一步解放出来,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不把只有在社会主义中级乃至高级阶段才能实行的按劳分配(或者所谓的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和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提供了广阔的认识和探索的空间、前景。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欲把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是超越“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的、根本不现实的理论主张。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不把只有在社会主义中级乃至高级阶段才能实行的按劳分配(或者所谓的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在关于民生和分配方面,没有出现“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个人以为,党正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不再提“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这是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有待做好深入阐释、宣传的“亮点”!
马克思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怎么用? “掌握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是掌握它的精神实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基本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只有正确运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习近平.
马克思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基本原理,运用它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将其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实行按劳分配等某些具体的科学预测简单地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当今中国头上。
社会主义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阶段,有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从走社会主义道路基本制度的确立建设、发展到私有制的彻底消灭,是一个渐次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从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向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过渡的过程,是一个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一个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一个必须创建有别于资本主义道路——必然两极分化之路、能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语录)”的新的分配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没再援用“坚持按劳分配”或者“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个人以为:全会应该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不再援用“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者“ 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个人以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闪耀着解放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之光的“亮点”,我们没有理由不让这个亮点亮起来,然而遗憾的是,这个“亮点”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阐释。
很快就要召开十九大了,但愿,党的理论宣传思想工作者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能重视、深入阐释、宣传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这个闪耀着解放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之光的“亮点”,让这个闪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亮点”亮点真正亮起来,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分配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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