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给予模式造成高房价
掠夺-给予模式造成高房价
从超广义资源的角度来分析房地产,由于住房是必需品,因此存在高效用,但是高效用不是来源于高成本或者房地产商的高贡献,而是来源于超广义资源。由于房地产中包含很高的超广义资源,从效用的角度来说,房地产高价具有合理性,但是房地产高效用的基础是它的土地是公有的(仅仅从狭义资源的角度来考虑),但是一般而言,高效用很大程度来源于超广义资源,但是资源本身具有公有性,所以即使高房价,也不能说这些利润和所得归房地产商,所得应当源于房地产商自己的贡献,利用资源所得应当最终归全民共享,因此住房很大程度上是应该共享或者说分配的。但是目前我国的住房供应存在先掠夺,在给予的模式,先掠夺人们自己建房、福利分配住房或者集资建房的权力,然后再给予,掠夺的时候没有给予补偿,但是在给予的时候就是高价格,房地产商还说这是互惠的,因为你愿意买肯定就是合理的,对你有益的。这好比一个罪犯先掠夺你的生存权,把刀子驾在你的脖子上,然后说,你给我一个亿,我给予你一条命,这是互惠的,你认为值得就给钱。
在西方经济学中,不惜一切追求个人利益是合理的,不管如何损害他人的利益,当然由于法律的存在,所以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这点可能源于亚当。密斯的结论:人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则他无意中也促进了这个社会利益最大化,但是现在他的结论被证明是错误的,但是西方经济学依然坚持暴利合理,惟利是图是人的本性。中国的房地产就是如此,打着拉动内需的旗号,限制福利房,集资房和个人建房等各种非盈利建房,意图通过房地产商的暴利来拉动经济增长,是不合理的。当然房价上涨的原因还有很多,这仅仅从一个没有被讨论过的角度来分析而已。政府可以主导形成微利或者非盈利建房或者根据成本集资建房机制可以解决住房价格过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2 17:24:4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