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xiang 发表于 2016-1-8 15:23 
也许在以前的国有企业中,企业高层的高工资不是用以剥削普通劳动者的手段,而在现在国有企业高层的高 ...
1、限定条件下,国企领导人的高工资是必要的,这个岗位,责任和付出非常多,对能力要求高,绩效要求高。
2、部分,大部分国企领导人没能力,没资格,没本事拿高工资,或者被上面婆婆周边社会环境搞的贡献不足,不足以拿高工资。 这不代表高工资的待遇条件不成立。
3、现有国有企业的高层和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差距大不是因为领导层的工薪高,而是因为工人的薪金过低。通常下面2个人的活,7个人在干,开5个人的工资。 当下的工人工资,一是低,但是工人的平均劳动效率更低(含白领和中低层生产领导)。薪金体系明显不能符合按劳分配的实际。
如果,开实两个人的工资,满效率运转,领导人的工资不高。
—— 在社会上,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满达满算,一年也就是挣个自己的工资钱,想躲挣点钱,还要靠透支自己,加班加点的体力,多挣三瓜两枣的。
4、按劳分配,劳动还要和担负的责任的智力劳动,以及推演,经验等方面挂钩的,天赋,运气恐怕也属于劳动力的包含范围内,所以如果以签字这体力个劳动量计算,企业老总的劳动量显然没有搬砖的劳动量大,但是脑体倒挂的笑话,还要在上演么。
黄牛的牛力可不是劳动力
5、你可以就腐败、贪污做另外探讨,但是这和按劳分配没关系。 贪污腐败不算按劳=不能按劳动力计算,这根本是无法作为明规则成立的,而在制度安排上,必须是明确的规则,或者不的不依赖的必须存在的制度或者规则,才有讨论的基础。
6、剥削具有中性性质,是转换的中间态,不是终极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