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熔断机制是以涨跌幅为阀值,我觉得这是一个缺陷。应当以涨速为阀值,这样比较具有及时性。针对盘中突然的上涨或下跌进行熔断比以涨跌幅进行熔断要靠谱些。指数已经到了5%之前之后都有很多不起什么作用。因为之前的人动作快了点,之后的人动作慢了点,因为T+1的缘故,熔断前和熔断后的都是一致的方向。要改变熔断方向,唯有以涨速指标最直接。因为熔断后的延时作用,最直接改变的就是原来的涨速了。有扭转方向的可能。
2、沪市、深市、中金所三个市场同时盯住沪深300一个跨市场指数,如同三个和尚挑一个扁担一样费劲。证监会应当让各个市场根据自己的市场的实际情况灵活指定跟踪标的。自己制定熔断方案,以防范自己市场的系统风险即可(证监会应充分放权给交易所,让交易所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方案,这样证监会也摆脱了抱怨,而交易所更明白如何熔断能有效防范自己的系统风险)。不用共同盯住沪深300,这不是系统风险的根源。不如让沪深两市各自盯着自己的市场的重点指数,而中金所负责盯着期指相关的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即可。只有每个市场都防范好了自己市场的系统风险,才能起到有效防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