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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重新再略读了大作

本文的错

恐怕总结为:法律偏颇员工一方,由于人性的外部性--惰性

不利企业工作效率提升,滋生惰性员工的等靠要

显性潜在地增加企业运作成本等等

前提是作者对人性的怀疑

滥竽充数之人工作效能的质疑

人力成本特别是人力资源效率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这些本人作为公司员工也是默认的

但是对于谨慎和怀疑态度的平衡

对员工人性的防备

那对于企业

对于企业家联盟们

这个类似利维坦的怪兽,由于自身先天优势及力量超越性/再加上与行政权力的交媾的偏向性

作为单个员工,在没有任何背景/资源/权力的孤独的经济人,一个会驱利避害的人
面对的是一群掌握着罗卜和大棒的经济人,在制度/组织/协会的严密环绕下,甚至还含有行政权力的不作为/法律的空白与漏洞

个人由于申诉的经济成本及机会成本在养家糊口的前提下,不得不作为一种奢侈的做法

或者是在走投无路的最后一搏

新经济法的颁布确实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法律条文的空白与漏洞,给予了员工申诉的尚方宝剑

正如作者所说法律的天平偏向了某一方

存在种种弊端,让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那我就仿效作者所言

企业害怕员工的惰性与低效率

害怕由于法律刚性规定人力成本增加

害怕企业发展因为此而走向灭亡

那我就觉得难道企业就不能通过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发展去改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通过激励制度和方式去提高员工效率

减少惰性员工的低效率行为???

新进人力成本的刚性增加难道就不能通过培养多能手,复合型人才的养成去削减??

企业的发展难道就不能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去提高企业盈利点,谋求企业未来的发展

单单就仅盯着员工的血汗钱如何去合理克扣??

未免太过于短视了吧!!

最后还有一点:

在国家把员工推向企业的时候

企业又能把员工推向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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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13:42:00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说实话,我对当前中国的领导层是无比赞赏的,也为自己能生活在他们的领导下而无比骄傲。但也许他们制定劳动法时对中国的现状过于乐观,劳动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不在“天时”,不在“地利”,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推出了一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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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14:13:00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说实话,我对当前中国的领导层是无比赞赏的,也为自己能生活在他们的领导下而无比骄傲。但也许他们制定劳动法时对中国的现状过于乐观,劳动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不在“天时”,不在“地利”,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推出了一部法案。

我们国家的左派, 还是粪粪,还有广大民经不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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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14:24:00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说实话,我对当前中国的领导层是无比赞赏的,也为自己能生活在他们的领导下而无比骄傲。但也许他们制定劳动法时对中国的现状过于乐观,劳动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不在“天时”,不在“地利”,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推出了一部法案。

这是那么多“好心办坏事”中我唯一支持的一次。这部法律其实应该早点出来,虽然有些条款我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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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18:06:00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1、最后一句有两个错误,未必是“好心”,但是也不一定是“坏事”。

2、我不认为现在的“结果”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

3、我发现真正想聊聊劳动合同法的功过得失,确实是一件难事——没有任何一类人是真正冷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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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18:24: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2-15 18:0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1、最后一句有两个错误,未必是“好心”,但是也不一定是“坏事”。

2、我不认为现在的“结果”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

3、我发现真正想聊聊劳动合同法的功过得失,确实是一件难事——没有任何一类人是真正冷静的。

劳动合同法更多的恶果还没有显露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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