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号博弈中,如果仅仅发送者的类型为私人信息,而且发送者仅两种类型H和L,那么是否在完美贝叶斯均衡中,H和L不可能同时采取非退化的混合策略,而至多只可能H和L中某一者采取非退化混合策略,而另一者以前者的某个被赋予正概率的行动为纯策略?也就是说只存在所谓的“杂合均衡”(hybrid equilibrium)?因为在Gibbons或者张维迎的博弈教材里似乎都是默认只讨论这种形式的混合策略PBE的......
请达人速指点!如果上述结论没问题,那请说明一下证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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