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盈利能力、客户群体、投资规模呈几何增长之势。加之,经济下行压力,伴随消费金融政策由点及面,全面铺开,消费拉动经济成为新常态。央行数据显示,2013年为142万亿元,2014年达到171万亿元,2015年则直逼300万亿元,消费贷款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
回顾2015年,行业内发生了一系列的大事件。政策试点扩围,大数据征信试点,双11消费规模达912.17亿,第三方支付兴起,消费金融开启井喷式发展元年。互联网巨头、P2P平台及新兴创业公司都开始布局消费金融。 
1、发展历程梳理
消费金融自2007年在广东地区试点开始,至今已有8年多。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末,消费金融行业资产总计224.23亿元,贷款余额208.8亿元,实现净利润4.66亿元,累计为135万名客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而截至2015年末,消费金融行业市场总额近千亿元,服务客户破千余万,正迎来全面发展时机。
 
 
图表来源于银监会
国家最高层面释放出了巨大的积极信号与政策红利,使消费金融成为众多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腾讯、阿里巴巴等巨头高调进入。“京东白条”、“花呗”、“微粒贷”,“任性付”“马上贷”各类消费产品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P2P平台也争先布局相关资产,而一些新兴的创业公司则立足某一客户群体异军突起,如针对大学生分期的“分期乐”,针对农户的“农分期”。在各类市场主体的掘金推波下,去年消费金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爆发式增长。 
消费金融发展历程图解
  
 
2、全年政策盘点
消费金融的创新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促进消费成为“拉动GDP稳健发展重要引擎”的重要手段,对经济转型意义重大。过去一年,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服务中低收入人群,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内容涵盖市场准入、融资债券、十三五规划、财税政策、权益保护、改革优化等多方面。
2015年消费金融政策图谱
 
3、布局格局概览
2015年被称为消费金融元年,消费金融还属于蓝海市场。艾瑞咨询预估,2014-2019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将维持19.5%的复合增长率,预计2019年将达到37.4万亿。巨大的盈利空间和发展前景,使得消费金融过去一年成为众多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
目前市场上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可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传统消费金融互联网化,主要是商业银行;第二类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消费金融合法牌照;第三类是依托于电商平台、P2P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P2P小额消费金融、电商系消费金融),其并未获得消费金融公司的营业许可,但从事同质业务。
 
一、商业银行
1、商业银行消费金融服务类型
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信用卡和消费贷款(含抵押消费贷款及信用消费贷款)两大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金融服务。
(1)信用卡通过分期和预借现金简单、快捷地满足持卡人日常消费需求。
(2)消费贷款一般金额大、期限长,还款方式多样,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消费贷款由消费者提交个人资料,然后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业务,银行审核客户基本资料然后发放贷款,消费者获得贷款之后购买相应产品或服务。
 
2、商业银行消费金融优势
传统商业银行在多年经营中积累沉淀了很多核心能力,成为发展消费金融的优势所在。
(1)网点优势:网点能发挥线上线下服务综合平台优势,通过线上营销导流客户,线下配合落地,提供综合个人金融服务。
(2)风险控制能力:商业银行30年来经历了经济周期变化,发生了数以亿计的借款交易,累积了宝贵的风控经验。
(3)产品覆盖广度:商业银行消费金融产品及功能丰富多样,从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担保方式上不断突破,可以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4)网络投入:商业银行逐步加大对网络科技的投入力度,在产品智能化、自动化方面不断提升,弥补相对于互联网公司先天技术优势的不足。
二、消费金融公司
1、两种类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目前国内具有消费金融牌照的公司共有九家。
 
从股东背景来看,可以分为银行系和产业系两类:
(1)银行系:银行系涉足消费金融领域主要是为了完善自身消费信贷层次建设,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银行本身已具备巨大的营销网络(线下网点布局),基于该渠道优势继续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有利于其实现范围经济。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银行系,主要包括中银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招银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
(2)产业系:产业系公司涉足消费金融领域原因之一在于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 通过以提供低息信贷的方式刺激消费者消费意愿,不但可以降低其本身及经销商库存压力,提升营业利润,同时能够获取消费者行为数据,分析其需求变化,以需定产、产融结合。产业系主要包括捷信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
2、两种消费金融方式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
(1)与商户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合作,将消费金融的申请、使用环节嵌入到消费环境中,又称为商户消费贷款或者消费分期业务,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公司。
(2)由消费者直接向公司申请贷款,在完成审核后,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里。
 
3、消费金融公司特点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一类专业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向借款人发放以消费为目的(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的贷款,与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群是错位竞争的关系。
(1)小额化:银监会监管规定消费金融贷款上限是20万元,而实际上由于消费金融贷款的笔数很多,平均金额远低于监管上限,最小的可能只有几百元。而银行则主要做金额较高的消费贷款,如房贷、车贷等。
(2)大众化:消费金融公司对系统性风险的管控要求与银行有差异,也具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因此在客户群的选择上也比银行更加宽松,面向广大普通民众提供金融服务。
(3)便捷化:消费金融公司的专业性和业务线的单一性,使得公司能够专注地围绕消费者的需要定制业务流程,在客户申请、用款的体验上更强调速度快、申请方便,在服务效率和便利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