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中遇到如下问题,急请高手指点,谢谢:
初始数据:item 63个,case 305个,希望从中萃取6个因子。第一次做时,随即抽取了样本的前150个case,虽然样本量不大(不太符合样本要求),但做出了结果。萃取6个因子并确定27个测量项目。
在随后的验证性因子分析中发现其中一个核心变量的测量有问题,于是重新计算整理了数据,但主要涉及其中的一个因子。
再次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时,显示“This matrix is not positive definite.”,经过查询,认为应该是item太多,样本太小
我想请问的是:我能否用第一次探索性因子分析中已经确定的测量项目与新设计的测量项目一起做探索性因子分析(因为这样可以做出结果)?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在论文中交代确定因子的过程,还是可以直接展示第二次因子分析的结果?请明白人儿帮帮我哦,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