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指产出某种消费品过程中的生命物质和生命时间的耗费。
喝水的时间不是劳动时间是用于消费的时间,这个时间直接消费物品而不是生产物品。
当然,对劳动的定义我们可以不同.很显然,你把喝水定义于劳动以外了。那么,还是要请教一下:喝水的时间有效用吗?如果有,其效用和劳动取得的效用有什么区别?如果无,总效用最大化原理还能成立吗?
如果时间有边际效用,那么以物品产出数量/时间作为劳动生产率的概念,又去决定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效用决定边际效用了。
这里的推理似乎有问题。
再有同样的时间可以有不同的边际效用,那么同样单位时间的产出,就是不同边际效用的时间的产出,即便产出也相等,也不意味着同样的成本耗费,因为所耗用的时间代表着不同耗费的效用。耗费不同的效用生产出同样的物品量,不能认为是等成本,所以等值的物品量/时间=生产率,不能在同样成本耗费的涵义下使用,因为对人最终有意义的成本消耗是效用的消耗。
等边际时,同样的时间不可能取得的不同的边际效用。否则,总效用最大化原理不能成立。
任何成本耗费都可以化作时间的耗费。
如果没有成本耗费涵义相当于一种特殊的替代率或我的意义上的生产率(两物品间的转换率),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可以,但不能说这个比率决定边际效用。
从效用最大化原理必然推出生产率决定边际效用的大小。不知你对效用最大化原理如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