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后,其中明确规定了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冯小刚在全国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对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新增的“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提出异议。
  他说:“明星代言食品出了问题明星要负连带责任,这个法规,演艺界人士非常有意见。”他一连用了4个反问句:“如果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那电视台是否负责?新闻媒体是否负责?国家质检等部门是否能负连带责任?为什么单单明星来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