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3-22 17:03: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3-22 12:10:00的发言:我国的货币发行体制一直是这种模式,国际进来几次金融危机不能打垮我国金融体系,这已经说明了问题——国家信用应由国家(政府)自己支配,不能由私人支配。
第一个逗号之前的话,与后面没有任何关系。
第一个逗号之前的话,有何证据?
如果你有证据,你根本不会提出“货币是如何发行出来”这种问题。再说一遍:你提出这种问题,证明你没有证据。
(出于对老曹的思考能力与知识基础的考虑,这里必须解释一小下)讨论“国家信用归谁支配”的前提是,国家要“有信用”。如果还没有弄清楚“国家如何才能有信用”这个问题就去谈什么“由谁支配信用”这种问题,简直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前面讨论的正是国家信用从何而来的问题。如果老曹明白的话,就会知道凡是受到投机力量攻击的货币,一定是已经缺失信用的货币。
理论上看国家的信用就得由国家来支配,当然你知道的理论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你也就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在我看来,由于我国坚持了“国家的信用由国家来支配”这个原则,所以我国抗拒金融危机的能力特别强。
我国坚持了“国家的信用由国家来支配”这个原则,好像不代表具体的发行机制是什么吧?我以前问“货币是如何发行出来”与“我国国家的信用由国家来支配”没有必然联系,它们一个具体的发行机制,一个发行原则。
“我国国家的信用由国家来支配”是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确认的,难道法律不能算作证据?
好像货币战争的发动方和被攻击方主要由双方相对实力决定,而并非我国信用缺失了人家才攻击。当然我国信用很难做到不缺失,但是如果信用太缺失的货币人家才不会攻击呢。——战争的最终目的是经济利益,利用价值太小或者毛病太多的国家,只有傻瓜才会与他交战,只有你的课本才会认为值得交战。